老人摔倒僵持6小時最終被晒死,家屬將相關四家公司告上法庭,你怎麼看?

法治中國報道


這種家屬就屬於瘋子類型,別人根本沒有扶或者打報警電話的責任與義務,報警了是情分,不報警是本分,由不得你來左右,還上述,你咋不告自己不孝呢?這麼大年齡了,還讓老人家拾荒,你的臉呢?你可是有責任和義務去贍養老人的,你沒做到,是不是該告你呢?對這樣的家屬評論對錯我都覺得恥辱。

第一,老人是自願去撿瓶子的,沒人強迫他,如果說有絕對是那一群不孝的家屬!

第二,萬一扶起來被訛詐呢?這樣的家屬不扶都訛詐,扶了還不得告到北京去!

第三,旁人沒有一點點的責任與義務去幫助老人,哪條法律說不幫助老人就犯法了?不過卻是有不孝敬父母違反條例!

第四,人在做天在看,小人早晚車下見!

可能是我太氣憤這樣的家屬,有些過激!


我想上評論


我一司機,早二年到附近的一個小工業區拉貨。當時是夏天下午7點鐘左右。到我裝貨的地方,有一小個老頭坐在我裝卸區路邊看上去有病的樣子。我看情形不對停車,等了他半小時還沒挪動。急了問旁人,人家說他來了幾個小時在附近轉來轉去,好像迷了路。我忍住臭味主動上前,人家迷糊的說了一個人讓我找人領他回去。幾通電話打過去,誰都不理他。沒有辦法打了110電話。等了十幾二十幾分鐘左右。來了二個警察,人家不知道詳細地址,又一通電話加帶路把人家警車領到老頭旁。第一句話:你又丟了,下次不要亂跑了。我們領你到所裡吃飯休息。叢他們話中知道是附近村一伍保戶。兩個人小心把老頭扶上車。又讓我拿身份證登記拍照。現在回想,幸虧老頭沒別的事情,不然不知道多少的麻煩。但是百天應幹完的活,搞了個加晚班。[捂臉]


二鍋頭到此一遊


作為家屬子女是最大的責任者,卻毫無廉恥的將自己的責任推給他人,讓老人這麼大年紀還在外拾荒,為人子女者當自愧。


用戶忘憂草146652609


現在不敢扶人,怕被訛。因為有一句話,不是你碰的你為啥要扶。我看許多網友評論,說老人拾荒是兒女不孝順,在這我想說我的想法。因為我沒有父母,是外公外婆把我養大的,我小時候的確過的很苦,但是我現在工作了,可以給他們好的生活,我勸他們別撿破爛,可是他們似乎養成了這種生活習慣,我根本勸不動。我白天工作,不可能24小時陪著他們,他們也有出門遛彎的時候。所以別說老人拾荒就是兒女不孝,這根孝不孝順是二回事。


愛吃的小媳婦


我想問一句老人摔倒、持續六個小時、哪怕是剛吃完飯就出門、這麼長時間也到了吃下一頓飯的時間了、這麼長時間甚至到了吃飯時間都不見老人回、請問,家屬都幹嘛去了?!老人活著的時候沒一個人在乎她的死活、等她喪命了,就想著找這個賠錢找那個賠錢!這是個人該做的事嗎?!叫我說、先判老人家屬一個遺棄罪!

再說旁邊的路人與店主:從道德上來講,這是見死不救!但話說穿了、對方沒有義務也沒有責任必須要去救一個陌生人。

但話說回來若擔心是傳染病,至少可以幫忙打120叫一下救護車,可老人到死都沒一個人出面……不得不說、這做法真的讓人寒心!

但若說別人不幫忙就去告別人治別人罪的話,還真不至於——別人又不欠你什麼!


實話實說的小順子


感覺沒有任何法律主體可告。撿拾什麼也沒人去支使,家屬告屬無理取鬧。其二就是有人看見,也存在救和不救的艱難選擇,救了對施救者是見義勇為做好事,家屬可能感謝或者誣告,不救是理,法律沒有硬性規定必須救,救了是情,是大愛,也存在被誣陷可能?所以,在國家法律層面應硬性規定:施救是義務,對於誣陷施救者查實判刑,伸張正義,只有施救者得到法律的支持才能讓人心暖,讓我們這個社會充滿希望,讓施救者不再心寒!


長虹視界


碰到這種家庭,幸好沒扶,扶了就傾家蕩產了,法律不能駁回他的請求就完事了,還得追究這家人涉嫌訛詐


新四郎


樂於助人,救死扶傷,見義勇為,只是道德範疇,卻不是法律義務,遇上這種子女,幸虧沒救,要不還不被賴到傾家蕩產!


流星拼圖


建議有扶養老人的監護人負責。讓老人大熱天外出,六小時不找,有失監護職責。判刑,罰款![呲牙][呲牙][呲牙]


豫西鎮山廋


有兩個殺手。一個是碰瓷的;另一個是媒體。碰瓷的讓人不敢幫被車撞倒的老人;媒體讓人認為被撞倒的老人都是碰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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