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銀很靠譜!丹稜出臺扶企暖企措施“十三條”

四川新聞網眉山2月15日訊(記者 李田)2月13日,記者從丹稜縣人民政府獲悉,為積極應對疫情帶來的生產經營困難,與企業同舟共濟。丹稜縣出臺十三條措施。真金白銀支持轄區重點行業和民營中小企業。

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一)補助企業防疫經費。支持企業依據防疫物資儲備水平和防疫能力科學有序復工復產,對經驗收合格並於2月23日前復工復產的企業給予一次性防疫資金補助。2月15日(含當天)前復工復產的市重點企業給予5萬元防疫補助;2月16日—23日復工復產的市重點企業給予3萬元防疫補助;對2月15日(含當天)前復工復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不含市重點企業)給予3萬元防疫補助;2月16日—23日復工復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不含市重點企業)給予2萬元防疫補助。疫情防控期間在丹稜經開區A、B兩區分別設置醫務室,為企業提供醫療保障和防疫指導服務。

(二)補助重點項目防疫經費。對經驗收合格並於2月23日前復工開工的市、縣重點項目給予一次性防疫資金補助。對2月15日(含當天)前復工開工的市重點項目給予8萬元防疫補助;2月16日—23日復工開工的市重點項目給予5萬元防疫補助;對2月15日(含當天)前復工開工的縣重點項目給予3萬元防疫補助;2月16日—23日復工開工的縣重點項目給予2萬元防疫補助。

(三)建立供應鏈及進出口貿易應急機制。圍繞重點行業,穩定公路、鐵路等物流通道。協助受疫情影響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外貿企業,向國家有關進出口商會申請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糾紛以及新簽訂訂單,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提供免費政策諮詢服務,減少貿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場、超市、連鎖便利店、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企業,按參與生活物資保供實際發生的物流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對農用物資、糧油蔬菜、農畜產品、飼料等生產、加工、銷售的公司(企業、協會)給予一定補助。

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四)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企業,可返還其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申請時前6個月企業及職工已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穩崗返還。對中小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以及因疫情無法返崗的農民工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到企業就業,並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的,按350元/人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五)緩繳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的參保企業按規定備案後,可將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和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後的3個月內。在繳費期內難以足額繳納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緩繳期6個月。特困企業原則上允許申請二次緩繳,總緩繳期不超過一年。緩繳期滿後,企業應及時足額補繳緩繳期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降至5%;對符合緩繳條件的,允許企業緩繳期限最長可至2020年12月。

(六)加強就業適崗技能培訓。因疫情影響,中小企業在停工期間聘請專業老師,組織職工參加線上直播職業培訓理論課程的,完成規定40課時,每課時不少於30分鐘,經就業服務部門審核,按500元/人給予企業培訓補貼;組織企業職工自主選擇與職業技能相關的線上收費培訓課程,按培訓成本給予補貼。

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七)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綜合運用窗口指導、綜合評價、監管評級等措施,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規模持續增長。鼓勵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積極使用人民銀行支小、支農再貸款,及時滿足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對中小企業,特別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優先優惠辦理貼現、再貼現。各銀行機構對符合信貸政策支持的中小企業,要合理增加授信額度,提升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佔比。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各銀行機構不得抽貸、壓貸、斷貸,對其中到期還款困難的企業,應採取展期、無還本續貸、延長還款期限、調整還款計劃、減免逾期利息等救助措施。實事求是做好疫情期間企業徵信保護,對因疫情期間道路封閉、無法開工等原因導致還款存在困難的企業,暫不納入貸款違約客戶名單,對已經上報徵信系統的,要通過“機構說明”和“信息主體聲明”等途徑給予妥善處理。在已設立1000萬元工業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的基礎上,縣財政再增資500萬元,縣農商行再增加500萬元的專項核銷指標,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

(八)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在疫情防控期間,各銀行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的新增貸款原則上按現行利率下浮10%;對續貸或展期貸款,利率合理下調;運用人民銀行支農、支小再貸款發放的中小企業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點不得超過3個百分點。對我縣納入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的企業符合規定用途的資金需求,由相關商業銀行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給予支持,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3.15%,在中央財政對企業按實際貸款利率貼息50%的基礎上,再給予貸款實際利率的30%貼息。對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的中小企業,給予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市場報價率(LPR)50%的貸款貼息。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中小企業提供當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續貸造成貸款損失的,縣財政按實際損失額給予20%損失分擔。融資擔保公司疫情期間為困難企業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費率降至1.8%,縣財政補貼企業0.5個百分點擔保費用。

減輕企業負擔

(九)減輕企業用電負擔。對參與生活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和防疫藥品、醫療設備、物資器材等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的中小企業,按銷售目錄電價的30%給予電費補貼。對疫情期間落實防控措施後恢復生產的規上工業企業根據用電量,按照銷售目錄電價的10%給予電費補貼,全縣補貼總額400萬元,實行每月兌現。

(十)加大稅收支持力度。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稅務系統關於疫情期間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的,可依法申請稅務機關核定後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

(十一)減免租金和費用。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3個月租金;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企業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最長減免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限額以上餐飲、住宿、文化娛樂等生活性服務業企業,給予3個月的租金補貼;對企業職工承租政府公租房的,減免3個月的租金。在疫情期間減免入駐中小企業廠房租金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在省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給予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20%的補助,每個基地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倡導業主(房東)對租用經營用房受疫情影響停業的,適當減免租金,幫助中小租戶渡過難關。2020年1月至疫情結束期間,門市裝修免收裝修垃圾處置費,免收門市衛生費。

(十二)給予擴產擴能項目補助。加快兌現各類專項項目資金扶持,對建設週期較長的項目,可以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進行扶持資金兌現。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和勞動保護支出,以及為疫情防控發生公益捐贈支出的,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抓緊開展擴產擴能技術改造,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轉型生產防疫物資和設備,對符合條件的,在省市給予設備投資額70%補助的基礎上,縣財政再給予設備投資額10%補助。對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採購收儲。

(十三)優化政務服務。對疫情防控期間,開闢企業服務綠色通道,對生產防疫物資和處置醫療廢棄物的項目,因受資質條件限制,有產能可以生產的,特事特辦,先生產、再走程序、補手續。在疫情防控期間一切涉及工業企業的檢查均需檢查主體單位向縣經信局報備,由縣經信局統籌檢查時間,並報經縣政府同意後實施。將重要防疫物資、農用物資、糧油蔬菜、農畜產品、飼料等應急性生產生活物資,以及醫療廢棄物處理收運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確保優先便捷通行。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撤銷。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政策措施,遵照執行。由縣經信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縣復工復產工作組負責科學設置申報流程,各相關單位按各自職能職責負責對上政策爭取和縣內各項措施落地。對於企業申請實行歸口管理、首接負責,重點項目由縣發改局統一受理,工業企業由縣經信局統一受理,服務業企業由縣市場監管局統一受理,確保企業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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