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跟兒子和兒媳婦住一起,女兒離婚了,用養老金補貼女兒,兒媳婦不高興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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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閨女帶孩子離婚了,閨女自己也上班掙錢的情況下,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費用經濟上可能會有幾個月真的是困難,比如要交學費了,或是孩子補課了,掙得錢不夠她們的開銷,適當的去補貼我覺得完全可以,如果是閨女在家閒著啥也不幹,閨女工作也不上,啃老的我覺得一分都不給,這種情況要不得,每月補貼不是一個小數目,老人自己也有生病的一天,得自己存點,退休金大部分也就是幾千元,吃喝拉撒等等開銷不是一筆小費用,萬一急用,大部分都補貼給閨女的話,不給兒子也是一碗水端不平,到時家裡肯定世紀大戰


小原810


朋友你好,書生為你解答。

你這種情況,跟我姑媽家的很相似。

我姑媽兩個兒子,大兒子在外地辦奶牛場二十多年,資產少說也上千萬了,小兒子在家種地打工,生活條件一般般,我姑媽隨小兒子生活。前幾年,我姑爹走了,剩我姑媽一個。大兒子想讓她享幾天清福,就接到了他們身邊。

姑媽是農場退休職工,工資一月3000多,去她大兒子那邊的時候,連工資卡一併帶走了。為了這事,兩個兒子鬧得不可開交。小兒子的媳婦甚至說了很多歹毒的話,說以後讓她大兒子養老送終,再也別踏入這個家之類的惡語。


其實這些都屬於家事,真的好難處理。

補貼了女兒,兒媳不高興;不補貼吧,做父母的又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離婚的女兒生活不盡如人意?兩難。


我覺得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養老金自由支配。這個畢竟是你自己的錢,兒女也無權過問。你可以每個月自己從銀行支取,想給誰那是你的事,沒必要看兒媳的臉色。假若兒媳還要和你計較,你可以把兒子叫來和他們說清楚,你把他養大成人,盡到了當媽的責任,現在他們完全可以自食其力,你這點養老金,不是拿來給他們啃老的。


情感書生談感情


現在跟兒子和兒媳婦住一起,女兒離婚了,用養老金補貼女兒,兒媳婦不高興了該怎麼辦?

我的意見是消除她的不高興。最能消除不高興的做法是,將您想如何做,變成她讓您去做。

用自己的養老金補貼女兒,兒媳不高興,這裡需要弄清四個問題:

第一,您與兒子住在一起,房屋產權屬於誰?

第二,與兒子媳婦住在一起,您交生活費嗎?

第三,兒子媳婦給您錢(贍養費)嗎?

第四,您未來的養老由誰主要承擔?

兒子對你有贍養義務,但媳婦無,你們住在一處,同吃同花銷,如果房是他們夫妻共有,你不用給生活費,等於你兒媳對你承擔了一半贍養義務,而這一半贍養義務應該是你女兒出。該贍養你的人不用贍養能得支助,不該贍養你的人贍養著你卻得不到一星半點,媳婦不高興實屬正常。

現代婚姻關係讓離婚女人生活艱難。女兒人離婚,需要幫助,確實值得同情。你用養老金補貼,是作為父母對女兒的愛,只是這份愛建立在無關的人對你的付出上,不公平。

我覺得,想支助女兒,不如徵求一下媳婦意見,把女兒的難處說明白了,讓她從同為女人的角度理解你對女兒暫時的支助,並承諾未來你對她會做出怎樣的補償,如果她明事理,或許會支持你。誰沒有落難的時候呢?

重點是,你要尊重兒媳的決定,讓她覺得你更重視她。

你也可以一意孤行搬出去支助女兒,最大的風險是你再也住不進兒子家。

沒有幾個兒媳願意與公婆住在一起,你能與兒子媳婦住在一起,是兒媳礙於你兒子的關係。在沒有發生不可調合的矛盾之前,你們可以同在一個屋簷下共存,但當你自己選擇搬出,媳婦會非常樂意,且會將此變成未來你永遠無法入住的理由。

一家人想共度難過,就應該先讓兒媳覺得她同你們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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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翠美人


你這個問題處理起來就比較麻煩和頭痛了,真是幸福家庭理由是一致的,不幸家庭的理由各有各的不同,正由於不幸處理的不好的話,才會產生家庭矛盾。這些矛盾往往會打亂人的正常生活,搞得人措手不及。

你和兒子媳婦生活在一起,要是兒子媳婦有孩子的話,你們是倖幸福福祖孫三代的一家人。享受天倫之樂,這是每個老人應該得到的福分。

不幸的是女兒離婚了,在經濟上造成了生活上的困難,作為母親,肯定會心繫女兒,牽掛女兒,用自己的養老金給女兒一些力所能及的資助,雖然說,這是你的權利和自由。但是,作為媳婦肯定不願意。你跟著媳婦生活,又沒有跟著女兒生活,你卻把養老金金給了自己的女兒,勢必就會造成婆媳關係緊張的矛盾。

要解決好這個問題,就得正確的對待女兒離婚所造成的困難了。俗話說,救急不救窮。如果只是在短時期內,用養老金資助了女兒,幫她度過生活困難期間,只要和媳婦說明情況,我相信媳婦是會通情達理的。因為,人這一生誰都會遇到困難,都需要幫助。

如果女兒是常年累月的要你資助下去,這就不對了,這屬於啃老。跟著兒子媳婦過日子,你卻去幫助女兒。這事擱在誰的頭上,都會認為你是偏心的。應該鼓勵女兒,去找一個工作,限定期限內要她自己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才是正確的。女兒也才能重新站起來,重拾自我,做一個有自信,自尊,自強的女人。


老蔣閒言


我的建議是:儘快想辦法讓女兒自立起來,不能長期用您的養老金補貼女兒。養老金顧名思義是用來養老的,不是兒女用來啃老的。原因如下:

離婚不是啃老的理由,暫時幫助度過難關可以,長期補貼是在害她

女兒離婚這事確實挺鬧心,因此,做父母的心疼女兒的心情大家都能理解,作為她的嫂子更能理解,但是,理解並不代表就是縱容您找一種沒有前途的辦法害她,您以為您給她錢就是在幫她,事實上,如果長期靠您的養老金,她自己喪失了自食其力的能力,總有一天,您先離她而去,到時候誰來補貼她?所以,您這麼做就是在害她。


離婚本來就是一樁身心俱損的鬧心事,剛離婚有可能諸多原因女兒沒有經濟來源,您給她提供住宿或者提供一些資金幫她度過難關,作為朋友甚至認識的人都可以做出善舉,讓她度過剛離婚的低谷期,作為她的父母,如果有能力是可以幫助她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分寸,只能幫她度過困難期,不能長期提供幫助。

作為女兒,也不能心安理得接受父母的幫助,父母的所作所為都是母性天然,但是,你不能順水推舟,就此不思進取,賴以生存。父母不是你一輩子依靠的港灣。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而不是我啃你到老。本該你贍養父母的時期,你卻反過來讓父母資助你,自己能接受嗎?

贍養老人,兒女有責

雖然我們的傳統很多時候都說養兒防老,好像都認為老人的養老就是兒子的責任。其實,養兒防老的兒為什麼就不是孩子呢?我們的法律也很清楚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義務。所以,不管是兒子,還是閨女,在父母到一定年齡失去勞動能力時,兒女是應該贍養老人的。

現在好,女兒除了沒有辦法贍養老人外,還要靠老人用養老金來補貼女兒,這樣的事,不光是兒媳婦不高興,法律也不高興。既不合情又不合理。所以,這條路走不通。

兒媳婦不高興是有她不高興的道理的,您把養老金用以資助女兒,說明你現在吃一口、喝一口全部來源於兒子,如果你的養老金被挪用,那您的養老就轉嫁在兒子身上。本該你應由兒子和女兒同時給您養老,現在反過來,你還要資助女兒。設身處地站在兒媳的角度,你是兒媳婦,你也會不高興。

既然不合理,就不要頂風作亂,時間長了,難怪兒媳會有意見。

意識到自己的做法欠妥,那就趕緊亡羊補牢,不要做太有失公平的事,否則,兒媳不高興,兒子也會心裡有反感的。

真正幫助女兒還應該幫她自食其力,讓她自己有能力掙錢來養活自己。這才是父母對兒女應有的幫助態度。


初心微視界


養老金是父母的,可以自由支配。你住在兒子家,他們就應該給您養老。我覺得您不妨直說,現在女兒離婚了,暫時需要大家接濟一下,支持她一點,畢竟一個女人離婚帶著孩子,生活都成問題的時候孃家人不可能看著不管不問。沒回孃家住,接濟一下度過這個難關很應該的。人啊,連和親人都這麼計較,一輩子會很累,也少了福報。但你女兒也是成年人,離婚了也需要獨立自強自立,不能有依賴的習慣,那就是害了她和孩子。


A楊楊693


吃兒子家的飯,幫襯女兒,是否是合理自己覺得呢。女兒可以找工作,你幫襯前半輩子,那後半輩子呢,路自己走。幫襯久了就會有依賴性。


牛一岑


你這是典型的沒良心,吃著喝著兒子的,然後補貼著閨女,換一個有脾氣的兒媳婦早他媽打出你去了。


sdzwlxsj


你這樣說話就不對了,父母的錢由父母自己作主,女兒也是媽媽身上一塊肉,離婚了又不能回孃家住,補貼一點錢也是應該的,難道女兒離了婚連個歸宿都沒有,做媽的心裡也放不下,反過來如果媳婦離婚了孃家補貼一點錢她也哥嫂,怎麼想,人一輩子不可以順風順水的,如果她哥嫂碰到困難要妹妹姐姐幫忙,怎麼說呢?所以媽媽補貼一點錢給自己姐姐或是妹妹完全可以,當哥哥嫂嫂,弟弟,弟媳,應該理解,大家都是女人,


用戶2495976792594


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談一下自已的觀點,你現在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從這一點說明你和兒媳的關係相處的非常融洽,也就是說對於一切生活和經濟都在一起就是一家人。但你忽略了一個問題,雖然養老金是你們自己的,因為你們是在一起吃住,你的錢也屬於這個家庭,你私自把錢給你女兒,又不經媳婦同意,你想你兒媳能高興嗎?假如你們要是分開住,各住各的,你們的養老金願給誰給誰,兒媳絕對無權干涉。因為親是親,財是財,財上分明大丈夫,你這樣一做一家不是一家,兩家不是兩家,無意中在婆媳之間產生了矛盾。

因此我的建議是,雖然你是當老的,因你們吃住在一起,你把錢給誰最好和兒媳商量一下,人心都是肉長的,兒媳也會尊重你的意見,假如你別把養老金全部給女兒,給女兒一多半,這一少半給兒媳,或者存起來,兒媳也不會不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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