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的好消息…

隨著社會不斷地發展與進步,無論城市還是農村的發展,都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尤其城市的高樓大廈,如雨後春筍般地拔地而起。城市的發展也帶卻了農村的發展,尤其城市房地產行業的高速發展,成就了2類比較特殊的群體。第一類群體,他們被城裡人稱之為“農民工”,而且對農民工也並不友好。還有另一類群體,則被人美稱“包工頭”。

對於包工頭的名銜則跟農民工大有不同。在很多人眼裡“包工頭”就是有錢人,其實大部分包工頭其實一開始也都是農民工出身,只要可能機緣巧合之下,成為了農民工的帶頭人。由包工頭跟建築企業建立合作關係,而農民工則跟包工頭只是口頭勞務關係。也沒有任何相關紙質的勞動合同,而且工資結算也都以年結為主。

這些年屢屢發生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而且農民工的權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甚至還經常發生一些社會問題,農民工在工地本來就從事著超高強度的體力活,辛苦一年的血汗錢卻都難拿回來。這些年國家也一直在定製,如何解決農民工討薪難和勞務關係的問題。2020年1月農民工迎來好消息,一類人或將退出舞臺,農民拍手叫好。

因為早在在去年的時候國家就著手,發佈了《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文件,在文件也明確規定了,自2020年1月起,農民工如果沒有經過合格的職業培訓、或沒有在建築工人平臺登記的人,將不允許進入施工地點工作。簡單的說,就是農民工不但要在信息平臺進行實名登記,還必須有經過合格的職業培訓,才能進入建築行業工作。

同樣從這一點也不難看出,將來農民工將直接與建築相關企業,形成一種類似於在工廠工作一樣的僱傭關係,而包工頭則只屬於中間商一樣,以前掌控著農民工的口頭勞務關係,而以後“包工頭”這一類人將與農民工不存在勞務關係,而只與建築企業才有勞作合作關係,同時國家還規定,建築企業必須要跟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而且農民工跟建築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一併錄入到全國建築工人信息平臺,且規定不得找人代簽。而對於包工頭這一類人群也將面臨退出舞臺,當然如果包工頭有實力的話,也可以成立勞務公司,跟農民工形成勞動僱傭關係。這樣包工頭所成立的勞務工公僱傭農民工,還要為農民工繳納社保和職業培訓。如果資質不合要求,則要面臨被重罰。

所以2020年起,這對於農民工來說,也無疑是一個好消息。因為這樣農民工也和工人一樣,跟建築企業形成勞動關係,還要簽訂勞動合同。而這一切也跟包工頭沒有任何關係了。同時還規定建築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如果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建築企業將要面臨被重罰。所以這對於農民工來說,絕對算得上是一個好消息,這樣以後農民工的權益更有保障,沒有了中商商的包工頭,農民工則能賺更多的錢。相信未來隨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農民工的利益將能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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