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成都買的房子貸款已經通過,但因疫情影響無法過戶!可退嗎?

黃岡人在成都


年前在成都買的房子,貸款已經通過,現在因疫情影響,無法過戶,房子可以退,但要付出經濟的代價,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具體分析如下,供參考:

第一、如何看待你的房子貸款已經通過?

雖然你說的背景情況不是很多,但從無法過戶這點看,房子就屬於二手房,目前所處的階段依然還在沒有產權過戶階段。既然房子沒有辦產權過戶,你們的交易不管在理論層面,還是實踐層面,都有交易不確定性,按照銀行貸款審批的審慎性原則,大概率就是沒有發放貸款的。

這就意味著,你和銀行之間的借貸關係還沒有正式成立,如果你選擇退房的話,對銀行資金利益是沒有實質影響的。

那為什麼會說貸款已經通過了呢?

小菜認為,這更多是二手房過戶前,為了穩妥考慮,提前把貸款資料交給銀行預審批,通過了再辦過戶手續。不然,過戶手續先辦,但最後貸款批不下來,是不是就被動了,大家都會傻眼。

因此,銀行貸款審批通過了,暫時還不會放款,要等過戶收件回執單出來了,證明你們的交易正式成交了,那時才可能會安排放款,這就給你退房提供了考慮的空間。有鑑於此,你不用擔心銀行會存在什麼障礙,不會的,銀行的審慎性比你更強。

一旦你決定退房後,及時告知銀行你的決定,讓銀行停止辦理你的貸款就行了,這是銀行這邊的手續交接問題。

第二、疫情能不能成為你退房的法定免責理由?

這次疫情發生得很突然,破壞性也超出了大家的預計,給大家的生活、工作和置業都帶來了負面影響。如何看待這次疫情和你買賣房子之間的關係?我們逐層分析。

01、疫情的法律定性

我們都知道,疫情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事件,什麼時候來?發生在哪裡?什麼時候結束?都是人力難以控制的,也就是《合同法》上常說的不可抗力。

02、不可抗力與買賣合同的關係?

根據《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解除合同。這是法律賦予合同簽約當事人享有的一項法定解除權。

也就是說,當合同簽約當事人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導致雙方簽署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受影響的這方當事人就可以行使法定合同解除權。

但一定要注意前提“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這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說,如果因為這個疫情事件,導致買賣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了,受影響的那一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而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那買賣合同的目的是什麼呢?

很顯然,就是成交,他把房子賣給你,你把錢給他,然後房子歸你。那疫情能導致這個目的無法實現嗎?

不用我說,作為常識都知道,疫情是不會導致這個目的無法實現的。為什麼呢?

根據2003年非典防控週期看,大概半年時間,這次經過10多年醫學發展,疫情防控週期估計更短,那它就是短期事件,過段時間就結束了,疫情結束後,大家該幹嘛還得幹嘛,該過戶就過戶,對你們的交易是沒有重大影響的。也就是說,疫情只是讓你們的交易過戶手續延後了,不能阻止你們無法交易。

因此,疫情不能成為你退房的法定免責理由。

第三、如果以疫情為藉口,強行退房,會面臨哪些法律後果?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具備法定解除權,強行單方解除合同的,存在主觀錯過責任,屬於違約行為,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01、損失定金

如果你還沒有付首付款,也沒有簽署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只是交了定金,落實了貸款,那這種情況下退房,面臨的法律後果就是“定金罰則”!

也就是說,你交給對方的定金要不回來了,將損失定金。既然買賣合同沒有籤,那就沒有約定違約責任,也就不存在違約責任一說。

02、支付違約金或損失定金

如果你既交了定金,也付了首付款,還把買賣合同也簽了,違約責任也寫得清清楚楚,那怎麼處理這些責任問題呢?

這個問題就比較複雜了,具體如何適用,權利不在你,而在對方。也就是說,對方在這種情況下有選擇權。

①選擇適用定金

如果對方選擇適用定金條款,那就是對方沒收你的定金,違約金就算了,首付款如數退給你。對方之所以做出這種決定,更多還是定金交得比較多的情況,跟違約金數額差不多才會這樣決定。

②選擇適用違約金

定金交得比較少,就1、2萬的樣子,但違約金是30%,很可能在20、30萬的樣子,我想就算不會算賬的,也會選違約金,因為數字更大,對自己更有利。這種選的話,是合理合法的,也是權利的要義所在。

如果選了違約金,那定金就不再適用,要麼退還,要麼衝抵違約金;首付款也是一樣的,要麼全額退還,要麼衝抵違約金。

③首付款如何處理?

你決定退房了,沒簽買賣合同的話,不管什麼情況,首付款都要全額退還。因為這個錢是房款,既然都沒成交,也沒簽合同,那這個錢就沒理由再拿,屬於不當得利,按《民法通則》規定,應當如數返還。

如果簽了買賣合同,不管對方是選適用定金,還是違約金?首付款都是要全額退的,這也是首付款的是房款的性質決定的。至於衝抵違約金,還是抵扣定金,是具體操作上的問題,法理上還得退。

03、定金沒交,首付款沒付,只簽了合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種情況下,就依據買賣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辦理。如果你運氣很好,雖然簽了買賣合同,但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那就比較走運,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你的惡意簽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損失,這個損失原則上是實際損失,而不是期待利益損失。比如,對方為了跟你交易,抽出時間來準備資料,甚至結清了按揭貸款,那他的損失就表現為誤工費、利息損失、資金成本之類的,你就得賠償。

第四、你這種情況,怎麼合理處理?

誠信是生存之本!厚道是最大的情商!

01、經濟能力急劇下降,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就本次疫情看,還不至於出現這樣嚴重的結果,但如果你確實遇到了經濟困難,可以坦誠地把這個情況告訴對方,協商損失定金的方式解除合同。

當然,這個只是你個人的要求,對方是否同意,就是對方的權利。

02、如果經濟能力沒受影響,只是單純想以疫情為藉口退房

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疫情雖然是不可抗力事件,但放在你們這個事情上,不能成為解除買賣合同的合法免責理由,你會面臨違約金、定金、賠償責任的問題。尤其是貸款已經落實,只差過戶的情況下,再提出退房,說明對方已經為這次交易做了很多事情,面臨的賠償責任會很大。

這種情況還是主動給對方協商,坦誠地告訴對方你的想法和要求,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雙方協商處理。但心裡要有思想準備,要明白自己處在不利的法律地位,如果到法院訴訟的話,勝訴的概率幾乎為零。

03、繼續購買

如果面臨的違約損失很大,繼續購買也是一種選擇,等買過來自住也行,出租也行,過兩年漲了點價格,再賣出去。

成都的城市前景很好,成渝城市群核心城市,西南中心,長期看,房價不會跌,還要漲。


房壇法菜


在生活中,有不少購房者在通過按揭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小編的回答是:其實是可以的,而且也有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中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上面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出現了上述情形,比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買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二、解除購房合同並不等於解除貸款合同

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已從銀行借貸出款項用於購房,所以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因為房產買賣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是兩個既有聯繫又各自獨立的合同。

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是一種房屋買賣關係,購房者與銀行之間是一種借貸關係,兩者雖有關係,但完全是兩種獨立的法律關係。因此,只要出現了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購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因為取得了按揭貸款而影響買賣合同中購房者解除合同權利的行使。

那麼要怎麼還呢?首先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該還要這樣做,即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福州小偉


簡單回答一下,通過題主的描述,應該買的是二手房。一手房不存在過戶的情況。

如果貸款已經通過,沒有過戶,正常來講,銀行的貸款應該是還沒放到賣房人手裡。還是有退房的可能的。

如果已經放款,在退房的可能性就很小了。幾乎沒有。

美歐放款的話,這個就要看你與賣房人的約定了。如果賣方不同意退房,就算你起訴到法院,也是沒有立場的。因為疫情的發生時不可抗力。賣方沒有責任。

所以,能不能退,就在於買賣雙方的協商了。


聚焦房產下的百姓熱點


您好,具體是否能退?要看您與賣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怎麼約定了,原則上是不能因為疫情而解約,畢竟這屬於不可抗力的因素,但是由於人情在,也可以選擇跟賣方溝通後續事宜,賣方同意的情況的,就沒有問題了。如果在這個時候選擇以疫情影響過戶的理由違約一定是不成立的,個人觀點,敬請參考,不喜勿噴。


衡水樂巢地產


正常不可以退,具體看下合同上的條款,再者銀行審批都通過了,沒有理由退啊。


戴牟慕容


現在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建議還是不要外出,不要到人多的地方去,呆在家裡就是為國家防控做貢獻。


平凡先生001


您好!依據“因sars疫情而無法履行合同的”案例判定結果,推斷此次疫情同樣屬於不可抗力。所以因疫情而無法繼續履行買賣合同,題主可以選擇解除合同選擇退房。

但是貸款已經審批通過了,所以題主和銀行的債權債務已經形成了。不過題主可以提前歸還貸款,儘早解除債權債務關係。

第一,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題主可以選擇退房

《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通常認為,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政府行為及社會異常事件。包括自然現象或者自然災害,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嘯、颱風等自然現象;社會現象、社會異常事件或者政府行為,包括政府頒發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規,或戰爭、罷工、騷亂、恐怖行動、傳染性疾病等社會異常事件。

而依據2003年sars相關的判例,因“非典”疫情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情況下,大部分判例結果均傾向於將“非典”疫情評判為不可抗力。

《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所以題主可以選擇退房,並將已支付的房款退換。

第二,題主和銀行的債權債務關係已經形成了,需要儘快還款解除債權債務關係

雖然購房合同可以解除,但是因為貸款合同已經批准了,債權債務關係已經形成了。所以題主可以選擇退房後,並將退還的房款退還給銀行,做提前還款。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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