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戶部,工部,兵部,禮部,刑部都是管什麼的?

楊秋秋


六部是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制重要組成部分,確立於唐代,歸屬尚書省管理。宋代沿用,元朝時改為中書省管理,到了明朝朱元璋時期,為了加強皇權,先後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度,六部直接歸皇帝管理,清朝則基本沿襲明朝的制度。

那麼六部分別管理什麼呢?在這裡我就簡單例出六部各自所執行的職能。

1.吏部

吏部負責全國文職官員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驗封封爵、世職、恩蔭,為官員辦理丁憂守制手續,為新科舉子,進士分配官職,為退休官員辦理退休手續等。

2.戶部

戶部則掌管全國戶籍管理,土地測量,流民管理,賦稅、錢糧等財政事宜。

3.禮部

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等事,負責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和科舉考試,負責和藩屬國,或者其他國家建立外交關係。

4.兵部

兵部掌管全國武裝力量,包括武官的任免、徵兵、武器的採購和後勤的保障、發佈軍令等事宜。

5.刑部

刑部掌管全國司法機構的運轉,和各種法令的頒佈,還經常親自審理全國和地方性的大案要案,維護社會安定。

6.工部

工部負責管理全國各種工程的修建和維護,還有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甚至還負責為皇帝修建陵墓等事宜。

總的來說,六部屬於朝廷中央的政務樞紐,由尚書省管理,屬於執行機構。六部的長官都直接聽命於尚書省,其職務稱呼都在後面加上尚書二字,比如,吏部尚書,戶部尚書,兵部尚書等。

六部品階在各個朝代都有所變化,比如在清朝時均為從一品,光緒年間,由於推行新法,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並且增設巡警部,商部,將兵部改為陸軍部,刑部改為法部等,至此,六部在清朝逐漸被廢除。


獨立評論員


  • 吏部,相當於當下的中組部。包括文選、考功、驗封、稽勳四清吏司。
  • 戶部,相當於當下的財政部+央行+國資委+國土資源部+民政部等,設江南、江西、浙江、湖廣、福建、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十四清吏司。
  • 禮部,相當於當下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設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
  • 兵部,相當於當下國防部+總政+總後+總裝,設武選、車駕、職方、武庫四清吏司。
  • 刑部,相關於當下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設直隸、奉天、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廣、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十七清吏司。
  • 工部,相關於當下建設部+水利部等,設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
  • 各部尚書雖然品級相同,但重要程度還是有先後的。一般是:吏、兵、戶、禮、邢、工的順序。

虎臣


六部源於隋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即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中書省掌機要、發佈政令;門下省掌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尚書省掌政令的執行。而吏、戶、工、兵、禮、刑等六部就是尚書省下屬的機構,直到元朝尚書省被廢,六部歸中書省管轄,明朝之因朱元璋廢中書,罷丞相,六部就變成了皇帝直接統領。



那麼這六個部門的職責都是什麼呢?這裡我就來簡單的介紹下,當然因自隋定六部,再到清滅亡廢六部,這期間已過1331年的時間,所以在細則上六部肯定會有變化,如果都要去論述恐怕一時半會也講不清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六部在具體的職能上雖歷經千年,但並沒有太大的變化。所以我這裡以最近的,也是六部職能最完善的清朝為例,來講述六部的職能。

吏部

吏部掌“文選、勳封、考課之政”,即負責全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清時吏部下設文選、考功、驗封、稽勳等四清吏司。



文選清吏司

掌“班秩遷除,平均銓法”,即負責文官品級的升遷除授,及按照品格和功績來選拔、任用官吏。文選清吏司下設求賢科、開設科、升調科、筆帖式科、缺科、典吏科、都書科、冊庫、題稿房等數個機構。

每個機構都有著自己明確的職責。如求賢科負責承辦雙月官員的註冊,進士、舉人的選拔,貢生的就職、就教,御史的考核,各省道府以下官員的註冊、驗看、分發、引見等;開設科負責承辦單月應補官員註冊、驗看、分發、引進,各省題補、升調、實授、添設裁汰官缺,選拔人員分赴各地就職等。



升調科負責各官員的印信更換,各官恩詔加級等;筆帖式科負責承辦京外各衙門筆帖式及各旗印務筆帖式照諮補放、銓選筆帖式各缺等;題稿房負責滿洲大學士以下翰詹等官升補,查核考試中書、御史;典吏科負責承辦雙單月銓選、議敘、各官及吏員、俊秀出身人員的註冊、驗看、分發等。

考功清吏司

掌“考課,三載考績”,即文官的議敘(獎勵)與處分,及負責三歲京察及大計的舉行。大計即清時每三年舉行的一次考核外官政績的制度,京察即每三年舉行的一次考核京官政績的制度。



考功清吏司下設四甲、京察房、收發處、派辦處、會奏處等機構。如四甲負責各省的議敘、議處,並分管各省各處的文官功過冊,記錄告病、起復、開復、捐復、副缺、查案、行文、給照等事情;京察房負責承辦京察大計,及各官俸次功過及造冊引見諸事;會奏處負責核辦度支、陸軍等部丁漕鹽官奏銷案內議敘、議處等事。

驗封清吏司

掌“蔭敘”,即掌文官的封爵、蔭封、議恤、褒贈、世系及任用吏員等事務。驗封清吏司下設平房、印房、都吏科、京官科、外官科、土官科、內考科、外考科等機構。



如京官科掌京城文官的封爵、蔭封、褒贈等事務;內考科即負責京吏的考取與任用,京吏有供事、儒事、經承三職。

稽勳清吏司

掌“勳級、名籍、喪養,兼稽京朝官廩祿”,即負責文官的勳級、名籍、養老、守制,及審核京官的廩祿。稽勳清吏司下設稽俸廳、貼黃科、都吏科、八旗科、陝西科、山東科、山西科等機構。



如稽俸廳掌稽核在京文官的廩祿發放情況;陝西科掌陝西省文官的勳級、喪養等事務。

兵部

兵部掌“武選、地圖、車馬、甲械之政”,即負責全國武官的選用及兵籍、地圖、軍械、軍令等事務。兵部下設武選、車駕、職方、武庫四清吏司。



武選清吏司

掌“武職選授、品級、封贈、襲蔭,並典營制,暨土司政令”,即負責武官的品級、選授、升調、功賞等事務;考查各地之險要,分別建置營汛;管理少數民族的土司武官的世系、封贈。武選清吏司下設都統房、升調科、將材科、誥敕科、架閣科等機構。

如升調科負責武官品級的升降,與武官的任用;誥敕科負責武官封官授爵的敕書;架閣科負責保管兵部的文書檔案。


車駕清吏司

掌“牧馬政令,以裕戎備”,即負責全國的馬政、驛傳、郵符(可在驛站食宿,及使用車馬的憑證)等事務。車架清吏司下設驛傳科、腳力科、馬政科、馬檔房、遞送科等機構。

如驛傳科負責管理供官員往來和遞送公文的驛站;腳力科負責管理傳遞文書的差役;馬政科負責對官用馬匹的牧養、訓練、使用和採購。



職方清吏司

掌“各省輿圖”,即負責各省的地圖,武官的敘功、核過、賞罰、撫卹等,軍隊的檢閱、考驗,及關禁、海禁等事務。職方清吏司下設承發科、都漕科、關引科、黃旗科等機構。如承發科掌文書收發;黃旗科掌軍旗。



武庫清吏司

掌“兵籍、戎器,鄉會武科,編髮、戍軍諸事”,即負責掌管全國兵籍及軍器,並負責武舉考試。武庫清吏司下設督學科、編軍科、俸糧科、五府科、營科等機構。如督學科負責武舉考試;俸糧科負責全國兵士俸祿,與軍糧的發放。


戶部

戶部掌“天下土地、人民、錢穀之政、貢賦之差”,即掌管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務。戶部下設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14個清吏司,14個清吏司各負責本省的錢糧、田地、戶籍等事務。



每個清吏司還設有八旗俸餉處、現審處、飯銀處、捐納處、內倉等機構。如八旗俸餉處負責八旗官兵的俸祿及賞恤,併兼管八旗戶籍檔冊;現審處負責八旗戶口、田房爭訟;飯銀處負責收支本司的下屬官員的飯銀。

禮部

禮部掌“禮儀、祭享、貢舉之政”,即負責吉、嘉、軍、賓、兇五禮的舉行,及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



典制清吏司

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嘉禮即帝王登基、太后垂簾、帝王聖誕、立儲冊封、帝王巡狩等事宜;軍禮即由國家發起的軍事行動上的禮節。典制清吏司下設建言科、王府科、印信科、學政科等機構。如印信科負責掌控本衙印信;學政科負責貢舉、國子監、縣學府學、科舉考試等事務。



祠祭清吏司

掌“掌吉禮、凶禮事務,及僧、道、醫學、陰陽學學官升用事務”,凡大祀、中祀、群祀皆歸祠祭負責。吉禮即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等的禮儀活動;凶禮即跟兇喪有關的一系列禮節,包括皇帝、皇后、妃子、王爺等皇族的葬禮。祠祭清吏司下設祭祀科、僧道科、時憲科等機構。

如祭祀科負責有關吉禮、凶禮的祭祀事務;僧道科負責僧、道學官的升用事務。



主客清吏司

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及進貢芽茶之額與實錄、玉牒告成之頒賞等事務”。賓禮即天子款待來朝會的四方諸侯的儀式。主客清吏司下設賞賜科、四譯科、芽茶科等機構。

如賞賜科負責玉牒(皇室族譜)告成之頒賞的事務;芽茶科負責進貢芽茶之額與實錄事務。



精膳清吏司

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即負責祭祀供品、賞恤牛羊及禮部所用銀物的報銷等事務。精膳清吏司下設勘合科、俸糧科、下程科、廚役科等機構。如俸糧科負責發放本部的俸糧;廚役科負責管理炊事的僕役。



刑部

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即負責審定各種刑罰政令,複核各地送到刑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下設直隸、奉天、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廣(湖南、湖北)、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十七個清吏司。



每個司負責審理所在地區的刑名案件,當然每個清吏司在職權上也存在著細微的差距。如直隸清吏司它不但負責直隸地區的刑名案件,還負責八旗遊牧察哈爾左翼刑名案件。亦如奉天清吏司它不但負責奉天地區的刑名案件,還負責盛京、吉林、黑龍江刑名案件,及收辦宗人府、理藩院文移。



刑部下設督捕司、秋審處、減等處、提牢廳、髒罰庫、贖罪處等機構。如督捕司掌督捕八旗子弟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案件;減等處負責減輕刑罰事;提牢廳掌獄卒,稽查南北方監獄事,及發放囚衣、囚糧等事。

工部

工部掌“掌山澤、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即負責管理全國工程事務,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等都歸工部管轄。工部下設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及製造庫、節慎庫、料估所。



營繕清吏司

掌“營建工作”,即負責營建宮殿、陵寢、城廓、祠廟、倉庫、廨宇、營房、府第等,監管匠人、工役,備辦物料等事。營繕清吏司下設都吏科、營造科、磚木科、櫃科、夫匠科等機構。

如營造科負責營建事務;磚木科負責備辦物料;夫匠科負責監管匠人、工役。



虞衡清吏司

掌“山澤採捕,陶冶器用”,即負責採捕山澤鳥獸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度量衡及鑄錢,製造軍裝、兵械,燒造陶瓷、冶鑄器具,分辨東珠等次等事。虞衡清吏司下設都吏科、軍器科、窯冶科、雜科、軍器算房等機構。

如軍器科負責製造軍裝、兵械;窯冶科負責燒造陶瓷、冶鑄器具。



都水清吏司

掌“河渠舟航,道路關梁,公私水事”,即掌稽核估銷河道、海塘、江防、溝渠、水利、橋樑、道路工程的經費,建造各省所需的戰船、渡船,核銷河防官兵俸餉,徵收船、貨稅及一部分木稅。都水清吏司下設皇差銷算處、冰窯、綵綢庫、河防科、橋道科、織造科等機構。

如皇差銷算處負責核銷皇帝出巡時各地所用維修橋樑、道路等費用;冰窯負責收發藏冰;綵綢庫負責收發制帛、誥軸、綵綢、駕衣、寶砂、棕絲、藤竹。



屯田清吏司

掌“修陵寢大工,辦王、公、百官墳塋制度。大祭祀供薪炭,百司歲給亦如之”,即負責陵寢修繕及核銷經費、支領物料,管理四司工匠定額及錢糧事務,管理各地開採煤窯及供應官用薪炭事務,審核海、葦、煤課及本衙門漢官之升補等事務。屯田清吏司下設都吏科、準支科、拒科、雜科、匠科等機構。

如準支科負責寢修繕及核銷經費、支領物料;匠科負責管理四司工匠定額及錢糧事務;都吏科負責審核海、葦、煤課及本衙門漢官之升補等事務。



其他二庫一所

製造庫。負責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祀等物;節慎庫。負責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估料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以上就是清朝六部的職責,當然較之其他朝代是存在著些許的差距的。如兵部,宋、遼、金、元是不掌兵政的。如戶部,只有清朝是設有八旗俸餉處的,其他朝代皆無。如刑部,其他朝代是沒有專門緝捕八旗子弟的督捕司的。不過不管如何,清朝的六部大部分的職權都與前朝相同,也就是在本質上並無區別。


澳古說歷史


吏、戶、工、兵、禮、刑各部,是我國古代中央官制;史稱為“六部”。由隋朝初立吏、祠、度支、左戶、都官、五兵六部。唐代改祠為禮部,度支為戶部,左戶為工部,都官為刑部,五兵為兵部,統歸尚書省管轄。宋代沿用。元朝統歸中書省管轄。至明代廢除中書省,各部獨立,相沿到清朝末年。

吏部:舊官制六部之一,主管官吏選任銓敍動階等事。漢尚書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東漢時改為“吏部曹”,漢末又改為“選部曹”。魏晉以後都稱為吏部,置尚書等官職。但班列次序,均在其它各部之上。

戶部:即古代朝廷掌管戶口、財賦的官署。周禮為地方官“大司徒”之職。秦為“治粟內史”。兩漢時為“大農令”,又有“尚書民曹”,亦戶部之職。三國至唐為“度支”、“左民”、“右民”、“戶曹”、“民部”。唐朝永微初,因避李世民(太宗)諱,改為戶部。五代至清朝因之。光緒末,改為“度支部”,管田賦、關稅、公債、貨幣及銀行等事務。

工部:封建時代中央官制六部之一,掌管營造工程事項。漢代有“民曹”,魏晉以來有“左民尚書”、“起部尚書”,均是主管工役的官員。隨代始設工部,歷代相沿。

兵部:舊時的六部之一,主管中央及地方武官的選用、考查、以及有關兵籍、軍械、軍令等事宜。相當於周禮夏官大司馬之職。魏時置“五兵尚書”,至隨始改兵部尚書,歷代封建王朝皆沿用其制,直至清末改革官制止。

禮部:官署名,為六部之一,掌管禮樂、祭祀、封建、宴樂及學校貢舉的政令。後漢時“尚書吏曹”兼管齋祀。魏晉時為“祠部”,北魏稱“儀曹”。後周有“禮部而不言職事,隨唐皆為禮部。”之說。至清朝末年,改為“典禮部”。

刑部:舊官制六部之一,主管法律刑罰的政令。漢成帝時,有“尚書三公曹”,主管斷獄;東漢時改為“二千石曹”,為中都官,掌管水火、盜賊、詞訟、罪法;也稱“賊曹”。晉時為“三公尚書”。南朝宋以後改為“都官尚書”。隨代開皇三年改為刑部尚書。歷代相沿不改,清末改為“法部”。







國粹繁榮絢麗日


這六部是隋朝三省六部制的一部分,隋初,中樞主要行政機構分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三省;吏部、禮部、兵部、度支、都官和工部六部。唐代,改度支為戶部,都官為刑部,至此,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名稱固定,此後宋元明清各個朝代都把六部視為最重要的中樞管理機構。



唐代和宋代,六部統歸尚書省管理,元代,由中書省管理。到了明初,朱元璋因為丞相胡惟庸擅權誤國,乃廢除丞相制和中書省,六部變成直接對皇帝負責,其職權得到很大提高,成為主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構,與內閣分掌行政大權。六部各部均置尚書一員,總管所部政務,下設左右侍郎各一人,為尚書之副手。尚書品秩為正二品,左右侍郎均為正三品。

下面筆者就來簡單介紹一下六部各自負責的職責權限有哪一些:


兵部:又稱夏官、武部,相當於今日的國防部。掌管全國武官的甄選、任用和兵籍、軍機、軍令之政,為軍事行政的彙總。不同的事情,兵部的作用都不同,比如宋朝最高的軍事機構並不是兵部,而是樞密院,樞密院與中書省同掌大權,兵部反而形同虛設。明朝是以五軍都督府掌軍令、以兵部掌軍政,兩個部門互相掣肘。清朝,軍權掌握在皇帝手上,兵部同樣只是徒有虛名。

吏部:相當於今天的組織部,掌管天下文官(主要以各省、道、州、郡縣地方官員為主)的任免、考課(考核政績)、升降、勳封、調動等。吏部在隋、唐、五代時一直都高居六部之首,由於負責天下官員的選才任免,其職責重大。

禮部:相當於今天的外交部禮賓司,中國號稱是“禮儀之邦”,各種禮儀需要一個機構規範制度,禮部這一官方機構就應運而生了。禮部主要負責五禮(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合稱五禮,另有一說指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的朝聘之禮)之儀制及學校貢舉之法和外交利益。

工部:相當於今天的林業部、水利部、建設部等多種建設部門的集大成。工部“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包括全國的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以軍用產品為主)、冶礦、紡織等各行各業全部都歸工部管。

刑部:相當於今天的公檢法一部兩院合為一體。刑部“掌天下刑罰之政令,以贊上正萬民。”(據《光緒會典》),刑部受理全國刑事案件,主管刑罰及監獄等政令。不過,刑部並非獨一的司法機構,遇到死刑案件,刑部還需要與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共同會審。

戶部:相當於今天的民政部和財政部,掌管全國的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在古代,戶部的長官除了叫戶部尚書外,還曾叫地官、大司徒、計相、大司農等,由於主管天下財稅、俸餉,所以出的貪官也比其他部門來的多。

六部制度的形成,規範了國家的統治,各個部門各司其職,各管各的 ,使得地方與中央形成一個統一的管理機構和管理機制,這是中國封建時代對國家管理摸索出的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中國的近鄰越南、韓國等國家都曾使用中國的“三省六部制度”,朝鮮王朝時期,改六部為六曹制度,行政長官叫判書。


大國布衣


吏部管官的相當於今天的組織部丶人事部,負責官員的升丶降丶貶、調配丶候補等。

戶部管錢、糧、戶口的相當於今天的財政部丶農業部丶稅務局。

工部負責管工程丶皇宮、廟宇丶樓臺丶陵寢、運河、水利丶造船、造車等。

兵部負責徵兵、練兵、帶兵及兵器製造丶武器研發丶軍隊調派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軍委、兵器製造、國防科工委。

禮部負責管理接待外國使臣丶出使外蕃、皇家禮儀、朝堂規矩、皇帝祭天法祖的禮儀、宗教理法規矩、大形活動的程序等相當於今天的外交部。

刑部負責司法的制定與監督執行相當於今天的司法部與人大法工委。


中國龍507


吏部:是管當官的,相當於現在的中央組織部等。

戶部:是管理國家財政的,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和中央銀行。

兵部:是管理國家軍隊的,相當於現在的中央軍委和國防部等。

禮部:是管理國家外交禮儀的部門,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外交部。

刑部:是管理國家司法方面的部門。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院等。

工部:是管理國家一些工業部門的,大體上相當於現在的信息產業部,交通部等


驕然


以上所說,統稱為“六部”,其實在周朝時期就有設立這些行政機構,隋唐時期發展為了三省六部,三省中的尚書省的職責是統領六部,從隋唐開始到宋朝,六部一直是最高的機構,而六部也是各有各的職責,發揮著各自的作用,在每部之下還設有四司。

我們先來說吏部,吏部是文職官員,其職責非常重要,在很多朝代吏部都是排第一的。其下有四司,分別為考功司、吏部司、司封司、司勳司,考功司工作內容是績效考核,吏部司是四司之首,負責文官的一切賞賜、晉升、官爵。歸根結底,吏部就是對天下文官的掌管,相當於如今的人事部。

戶部周代時稱為民曹;三國置左民尚書負責財政;東晉時期又設左戶尚書,管戶籍;隋朝初期稱之為度支部,後改為民部;唐太宗時期,因名諱改為戶部。其主要職責是掌管戶籍、財政,明清時期,戶部掌管著全國上下所有的財政事宜,相當於民政、財政部。

工部最初設立於西魏,起源於周代的冬官,冬官掌管的是工程,通俗點就是包工頭。隋朝時期的工部掌管的就比之前的多了,比如屯田、水利、工程、交通等等。清朝時期,工部則管理了全國的的所有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器工程、金融貨幣等等,光緒時期,工部被劃入了商部,稱為農工商部。

兵部涉及了軍事,其主要職責是任免武官,以及掌管軍中事宜,比如軍令、士兵、兵籍、武器等等。其實兵部一開始並不涉及軍事,直到曹魏的時候才設立五兵,唐朝時兵部又改名為武部,明朝之初,兵部掌軍政,清朝時期所有軍權迴歸到皇帝手中,兵部也改為陸軍部後增加海軍部。其實說白了,古代的兵部就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

禮部是在北魏時設立的,在六部之中,禮部屬於比較雞肋的一種。它負責的是文化方面,比如禮儀、樂器、宗教信仰、民族、學校等。當然,禮部還有另一種職能就是外交,接待外國使者。禮部相當於教育部、外交部。

刑部呢相當於現在的公安、法院、檢察院,也就是一個司法部門。古代時,每個朝代刑部職責相差都很大,管的事務也比較多,比如制訂刑罰、受理案件等等。在刑部之下還有十七清吏司,這都是按省區任命的,掌管不同地區的刑名案件。此外還有提牢廳、督捕司、贖罪處等等,職責不一。


理科男讀歷史


◆導語:

談起古代的“吏戶禮兵刑工”制度和職能,我們首先便會將其歸於“六部”;其次,我們便會聯想到三省六部制;最後,我們會將其往上追溯,那便就是中國古代的官僚制度的起源及發展了。中國封建社會的官僚制度最早起源於戰國末期,官僚制度這條側線兩千多年的發展軌跡大都是同封建專制制度這條主線一併走向近代的。

◆封建社會官僚制度的基本變化

  • ①秦朝:確立了三公九卿制
  • ②漢朝:漢承秦制,在三公九卿制以上確立了刺史制度(地方監察)
  • ③隋唐:確立並發展了三省六部制(唐中後期確立了節度使制度)
  • ③宋元:繼承發展三省六部制(宋朝實行二府制、元朝另設行中書省制)
  • ④明清:廢除丞相制,六部集權於帝王一身(明朝設內閣、清朝設軍機處)

通過以上我所羅列出來的關於官僚制度的基本變化不難得出:

  1. 它的變化始終是圍繞著“君權和相權”的矛盾而展開的,而從表面來看,官僚制度越來越精簡,但從內部來看,則尤為凸現出官僚機構的“臃腫”,這點在宋朝體現的最為淋漓盡致。
  2. 其次,直到明洪武年間,朱元璋對於“丞相制”廢除,致使封建社會的官僚制度基本定型,六部的權力看似直接歸為皇帝一身,但繁瑣的工作卻使得後來的歷任皇帝不得不另想辦法來緩解,這就是“內閣制”和“軍機處”的誕生背景,由此接著又引發了一系列政治問題。

◆古代六部基本職能範圍

古代六部開始登上政治舞臺是在魏晉南北朝晚期、隋朝早期,最終由隋朝統一全國後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確立,六部在隋唐宋元時期,歸為“三省六部制”,雖然宋元時期有所改善,但總的框架並沒有改變。三省即: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核)和尚書省(執行),其中六部就隸屬於尚書省,負責之後的具體行動。

明朝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六部轉歸帝王,清承明制,也都遵循此法。但不管朝代如何更迭變換,總得來說,六部的職能沒有發生太大的改變,只不過隨著唐宋元明清的發展,歷朝歷代也會不斷面臨新的問題,因而後世朝代也會對之職能作出相應改變。

★吏部掌管官吏任命等一系列問題,是六部之首,其職能相當於如今的中央人事部門;

★戶部掌管戶口土地、財政收支,其職能相當於如今的中央財政部門;

★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考試、接待外客,其職能相當於如今的外交部門和教育部門;

★兵部掌管武官選用、軍事行政、軍械製造,其職能相當於如今的國防部門;

★刑部掌管司法事務,對官員任命有一定權力,其職能相當於如今的司法部門;

★工部掌管水裡農田、交通橋樑,其職能相當於如今的水利部和交通部門。

◆結語:

通過古代六部職能和如今的政府部門的古今對比,我們不難看出,其實古代的六部已經可以說是相當於如今政府部門的古代雛形了。古代封建社會以“人治”為主要特徵,這是同近現代以來政治體制完全不同的。通過對六部制度的探索,我們知道了中國古代封建制度步步完善的過程。


亮郎才不盡


用當今部委設置對應,您不僅能理解各部功能,又能瞭解古人的簡減機枸。

禮部,教育部+外交部

吏部,人事部+公檢法

兵部,國防部

戶部,內政+財政+經濟+稅收部門

工部,建設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