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借了三萬塊錢,歸還時朋友說借條丟了,該怎麼辦?

心涼10835296


你借了朋友3萬元,有借條,還時找不到借條,一定要寫收條。

我就上當過,八十年代中期,我曾借過朋友一千元,他是個司機,寫過一張借條給他,當我還錢給他時,他說丟失了,我說算了吧,直接將錢交給他,當時,他的老婆也在場。我叫他寫收條,他說,兩公婆都在此,知道你還了就是了,保保今後我不會再找你要錢了。因此,我沒有堅持叫他寫收條。

一晃幾年過去,聽說那個朋友承包的車輛虧本,我也不在意。

有天我在上班,一個有點象打手的年輕的後生仔,走進我的辦公室,拿著一張借條叫我還錢,我說奇怪我不認識你,你怎向我要錢?他說:"你先看借條,我爸叫我來問你還錢。"我一看借條,就是前五年以還了的借條,我說:"我五年前已經還給你爸了,當時,你爸媽在場,說找不到借條了,我叫你爸寫還款收條,你爸媽都說不用寫收條,以後不會再問我要錢了。"我當時同他一起去找他爸媽,他們都反口說沒有此事,說反正現在有借句在手,就是未還錢。

這個教訓讓我記憶優新,後來又給了他一千元,當場撕掉了那張借據。

希望大家還錢時,如果對方沒有拿出借條時,一定要對方寫好收條才可還錢。如果對方不肯寫,你就不還,一定要吸取教訓。還了之後,收條一定要認真保管好,防止對方日後找到借條後,又來敲你一筆。如果他手上有借條,你的收條丟了,吃虧的又是你。


言理966


這事還真發生在我身上,九幾年記不清了,在北京賣糧油時就發生在我身上,欠供貨方三千元也給打條了,過了兩月人要帳但是沒欠條,讓他拿久條給錢,說是忘了拿了,我就說下次拿欠條拿錢吧,但是我還是說清了欠多少,有這事讓他放心,好解決,可過了幾天說條子找不到了,還是丟了,我只好讓心帶個熟人來證明一下,我又叫派出所的警察證明了一下,把錢給了人家。雖然欠條丟了,但自已心裡清楚,人家相信自己,才給你供貨,不能沒了誠信,否則自己良心上下不去。


男皇7


叫他給你打個收條,你把這個收條拿著一樣啊!我前幾年借朋友一萬塊錢過去過半年還給她帳,就是說我打的借條找不到了,我老公還說算了算了借條不見就不要了反正我們把錢還了就行了,我說不行,錢財這個事情還是要慎重點,你要不給我打個收條吧!就讓她給我打了個收條,就這樣啦。


回憶不一定美有喜有悲


我到一個朋友辦公室還他五萬元時,他說:“借條不帶身上,放在家裡,我回去找到把它撕丟好了,放心吧。”因他辦公室距離他家有28公里,我遲疑了一下說:“好吧,那你記得回家找到借條把它撕丟啊。”他說:“好的,放心吧。”

這事三天過去了,但我始終放心不下,我覺得這事辦得不妥,要是有那麼一天他拿著那張借條來要我還錢就麻煩了,到時我百口莫辯,非還不可。人心隔肚皮,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於是,我到他辦公室和他談起此事,問他是否把借條撕丟了,他說忘記了。我說要不你寫一張收據給我,說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我還回的五萬元,並聲明以前我寫給他的借條作廢。他說可以就照辦了。


期國強


三萬塊錢也不算是小錢了。借錢時朋友說不用打借條,你老公還是執意要留下借條。現在還錢了,朋友說借條丟掉了,這事還的確是有點尷尬的。

那該怎麼辦才好呢?個人覺得辦法有這麼幾個,僅供參考:

一是建議朋友寫個收款白條,證明某月某日收到了你的三萬塊錢還款即可。

二是改現金還款為銀行轉賬還款,備註欄註明為還某某朋友某月某日三萬塊錢借款即可。

三是叫你老公把三萬塊錢親手交給朋友,然後,你手機拍照留下還款現場場景,你和朋友各留一張,以作備忘。

我覺得,三個辦法任何一個都可行。只要你覺得合適、不會讓朋友覺得難受就好。

其實,從你們向朋友借錢時,朋友口口聲聲說不用打借條,證明你們這個朋友應該是真正的好朋友。因為,三萬塊錢畢竟也不算是小數目了。借出去連借條都可以不打,證明還是挺真心的,而且也是很相信你們的。

當然,你老公堅持要留下借條同樣做得很對,很認真,也很負責任。這樣做也可以讓朋友更放心,這是正常人的思維。

還錢時朋友說借條丟掉了,可能是真丟掉了,因為他可能真覺得沒必要,也有可能是找不到了,覺得本來就不想留借條,現在找不到了就算了。估計你們這朋友,不是小裡小氣的人,應該是性情豁達、爽朗之人。

當然,你的心情或者擔心,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所以,建議你就用上面三種方式中的任何一種來解決吧,只要雙方都不覺尷尬就好。這樣把錢還了,你也可以安心了。


深秋曲豆


這就要看你作為借款有沒有誠信道德了,你不講誠信道德可以不還給他,法律上也說得過去,如果你要還給他,那麼可以叫一個公證人一同三人面對面讓你朋友寫一個借條遺失證明,簽字按手印備查也行。


鄭叔304


先還了,然後在微信上表示感謝,朋友一定會回的,這樣又留了文字,又避免了尷尬,比如:王哥,謝謝您三個月前借我們三萬元急用,現在我們緩過來了,也及時還上了,真心感謝,王哥是值得我們一輩子深交的好朋友。然後王哥回:小事,有空來喝茶。後面省略


ZYSH0509


被借錢的那位朋友,在預期還他款時說借據丟失,這在借貸關係上是一大忌諱,如出自企事業單位,那是要擔責的,不過你們自然是朋友關係,那就沒必要追究責任了,但是為了朋友關係能保持下去,不因此造成不理想的後果,以防節外生枝,在還款時立一個新證據或者是說明。



百川王佔功


好辦啊!把錢拿回,就說沒借他的錢就得了。這是玩笑話[捂臉]。

說正事,就一句話,叫你朋友打個收條:

標題:收到條

內容: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借款人某某某(你的名子)歸還借款××萬元(大寫小寫)。至此借款兩清。

收款人:某某某(加蓋紅手印)。

落款:××××年××月××日








甲午金秋


還的時候,讓他打個收條,註明這是還的哪比借款,然後再寫上借條因丟失未能退回,此借條已作廢就行了,這些內容都讓他自己寫,然後寫上收款人簽名再按手印,然後你留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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