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見你的人 才是真的很愛很愛你 "


你說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有人說是,乍見心歡,小別思戀,久處仍怦然。


但我卻覺得,喜歡一個人的最直接反應,就是想見他。




就像最近談戀愛的飯飯。我問她:“你有多喜歡他?”

她說:“不知道。但我一沒事就想找他說話,一閒下來就想見他,我們約了下午2點見,我從早上9點醒來就開始欣喜若狂,你說我是不是瘋了?”

我給她發去一行檸檬,酸得不行。

飯飯說:“我以前可是一個很理性的人,怎麼一談戀愛,像個智障。”

我正要調侃她,飯飯突然正經起來說:“還有一件事。”我問:“什麼?”

她說:“過年放假的時候,我第一次感覺假期時間太長了,等到回來的那一天,我早就已經很迫不及待,從河南到北京,十個多小時,我們說好的他在火車站接我,結果卻在中途轉站的火車站看到了他,只為了能早點見到我。”

說完,飯飯泛起少女心的笑,別提有多甜了。

你看,明明已經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但遇上喜歡的人,做了一件特別的事,還是會像個少女一樣沾沾自喜。

知乎上有個問題是:想見一個人,不遠萬里去就為見一面很蠢嗎?

這對於相互喜歡的人來說,當然不。因為一個人如果喜歡你,你隨時去見他都是驚喜,也唯有你想見我的時候,我們的見面才有意義。




這個世界有太多的事與願違,太多的不告而別,太多沒有結局的愛,所以,如果可以,只想每天見到你。

之前看過一個故事,情節聽起來像電影,但事實上卻是真實發生過的。

香港影星惠英紅講她年輕的時候在香港碼頭賣口香糖。那時候有個十八九歲的混血水兵,天天來她這裡買糖吃。

去越南打仗的前一晚,水兵問她“I love you”的中文怎麼講。她就一字一句教他,最後水兵跟她說完“我愛你”就出徵了。

越戰打了很多年,那個水兵再也沒有回來過。

後來,惠英紅在訪談裡講起這件事,說:“我在40歲時還在想,如果他回來找我,我一定會哭著吻他並跟他再說一次“我愛你”,如果他求婚,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嫁給他。”

有時候,世事就是這般無常,我原以為還可以天天見到你,可現在,哪怕再見上一面,都變得遙不可及。

陳奕迅《十面埋伏》裡有句歌詞:彷彿應該一早見過,但直行直過只差一個煙波,將彼此錯過。

所以你看,生活的遺憾那麼多,對於喜歡的人,想見就能見到,是一件多麼幸運的事。




有句話說,很小的時候,我就認為這個世界上最浪漫的事,就是一個人跑很遠很遠的路,去看另一個人,現在也是,我好想見你一面,然後緊緊把你抱住。

之前看到過一張動圖,很是感動:一個女生千里迢迢來見男生,在看到男生的那一刻,立馬鬆開手裡的行李箱,跑的飛快跳到男生懷裡,男生也緊緊抱起女生,原地轉圈圈,幸福和喜悅不言而喻。

愛情就是這個樣子吧,它一點都不具體,但只要你出現,愛情就是你。

戀愛裡幸福的成分總是相似的,只不過,有人敞開心跡,有人藏在心底。

昨天,有個酒友跟我說,我喜歡某人,好喜歡好喜歡,可是無法去靠近,只能默默的喜歡。想到他,覺得自己都變柔和了,如果可以經常見上一面,就很幸福很幸福了。

說真的,愛不愛,一眼就看出來了。喜歡一個人是藏不住的,就算捂住嘴巴也會從眼睛裡跑出來,我不知道我有多喜歡你,但是如果是來見你,我一定會用跑的。

所以那些已經牽手的人,一定不可以放開對方的手,她渾身傷痛,跋涉萬里,疲倦的尋找,只為來與你相見。

你能做的就是,好好愛她,不辜負她,在未來的某個特殊的日子,牽著她的手,敬各位來賓的酒。




錢鍾書在《圍城》裡寫:約著見一面,就能使見面的前後幾天都沾著光,變成好日子。

是啊,只要是見你,雀躍的心情都會被拉的好長好長。

最近張嘉倪和買超的愛情被很多人羨慕,她不想談戀愛,他就說你什麼時候想談戀愛了跟我說一聲,她一個人在家,他就想盡各種各樣的辦法見到她,他們每一次見面分別後他都在計劃著下一次見面。

感情就是這樣,原則抵不過我樂意。你有你的打算,我有我的目的,因為我喜歡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跟你在一起。

或許,你們經歷了熱戀,經歷了平淡,偶爾也會翻臉,你嘴上說著要他走,但其實是想讓他留下來,比起一睜眼就能看到他的美好,其他都算得了什麼呢。

其實,感情裡最美好的話語不止“我喜歡你”“我愛你”,還有“明天見”。

大概在黯淡無光的日子裡,看到喜歡的人發“明天見”,自己的整個世界突然就亮了起來,之後的等待也都變的閃閃發光。

  • 人生來孤獨,但只要有想見的人,就不再是孤單一人了。所以,如果我很愛很愛你,我醒來的第一眼一定是想看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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