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丨德國G11無殼彈步槍,種種的原因,導致未能裝備部隊


美國G11無殼彈步槍:在1960年代,各國軍方對換裝小口徑步槍趨之若鶩,但當時的西德陸軍卻沒有隨波逐流,用5.56mm步槍取代當時裝備的7.62mm口徑的G3步槍。在1967至1968年間,當時的西德軍方、HK公司以及諾貝爾火炸藥公司達成一致見解,他們認為,無論採用哪一種小口徑的步槍,其技術性能都無法擺脫傳統步槍技術水平與侷限性。

為此,他們選擇了德國在二戰中美國在二戰後都曾研究過但未成功的無殼彈/槍技術,試圖一舉超越小口徑化,直接研製並裝備具有革命性的無殼彈步槍系統。這就是G11無殼彈步槍系統。1970年西德國防部列出了一個標準作為這種革命性的步兵戰鬥武器的設計要求,這個設計要求是希望能成倍地提高西德士兵的個人戰鬥能力。

對設計者而言最大的難題是在實戰中提高命中率,因為戰鬥中的心理壓力常常會降低射擊水準。另外,經統計發現,3發點射時命中目標的數量比全自動發射時還要少。因為第一發彈的命中率是最高的,而發射第一發彈時的後坐力會影響到隨後射出的子彈,而3發點射是每扣動一下扳機就自動發射出3發彈頭。


經研究只有將射速提高到2,000RPM以上,才能提高3發點射時的命中率。這種設計的理論依然正是美國的“齊射”研究。總之,為了達到高射速點射的目的,HK公司採用了一種圓柱形轉膛式槍機的設計來提高射速。最初,無殼彈武器系統的開發項目只有兩個公司參與,其中HK公司負責武器部分的設計,而諾貝爾火炸藥公司則負責設計無殼彈部分。

在1974年夏天,HK公司研製出第1型原型槍。該槍已經具有G11的許多鮮明特徵,G11的基本結構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已經確定下來,包括平行放置於槍管上方的彈匣,彈匣內的槍彈彈頭向下並垂直於槍管軸線,無託結構,兼有提把功能的光學瞄具,又比如高達1,800發/分的高射速三發點射和低至400發/分的全自動射擊。

1990年G11K2完成一系列試驗後,當時的聯邦防衛技術與採購署確定:無殼彈步槍在技術上已經達到裝備水平。但就在這一年,柏林牆倒塌,東部地區急需資金建設,加上蘇聯解體威脅減小,換裝新型槍已不再是迫切需要了。結果在1990年10月中旬,德國作出決定,在立法會議上不再討論G11的裝備問題。就這樣,G11的生產、採購與裝備計劃被取消。但HK公司仍對並嘗試向其他國家出口G11,不過這些努力都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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