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五加强”确保疫情期间刑释人员接送工作正常进行

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面对刑释人员接送工作中出现的人员防护难、道路出行不畅等新的挑战,嘉峪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精准施策,抓实抓细接送各环节,运用“五个加强”确保疫情期间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嘉峪关市司法局“五加强”确保疫情期间刑释人员接送工作正常进行

一是加强与监所的沟通,及时掌握预释放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提前通过电话向所在监所询问近期预释放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做好详实记录,做到接送时对刑释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心中有数,要求监所对出监刑释人员配发口罩,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护工作。

嘉峪关市司法局“五加强”确保疫情期间刑释人员接送工作正常进行

二是加强人员核查力度,精准掌握刑释人员户籍地楼栋号。通过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提前对所有预释放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信息,通过派出所户籍室进行再核实,对由于棚户区改造造成户籍地和人员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以及空挂户的情况,通过人员所在监所向本人核实或获取其亲属电话进行核实,确保人员接回有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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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与亲属的沟通,尽力做好亲属的接送工作。面对当前全局人员下沉社区全力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状,为了能多一个人到社区疫情防控一线执勤,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和各司法所尽全力做好当前预释放人员亲属的思想工作,对酒泉以外监所释放的刑释人员,向家属说明亲情接送能更好激发刑释人员回归社会、感受亲情的温暖和关爱,要求家属顾全大局,克服困难,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员接送工作;同时及时落实政府各项帮教政策,帮助刑释人员尽快转变思想,放下包袱,成为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合格公民。

嘉峪关市司法局“五加强”确保疫情期间刑释人员接送工作正常进行

四是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做好刑释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任务,嘉峪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及时和刑释人员所在社区沟通,说明刑释人员的来源地,按照社区对外地来嘉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同时要求刑释人员主动在家隔离14天。对家里父母年纪大、行动不便的隔离刑释人员,社区矫正科和各司法所配合社区上门配送生活物资,保障刑释人员隔离期间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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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强与省内交管部门的沟通,做好接送保障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断升级的道路管控措施,嘉峪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时刻关注刑释人员接送地采取的道路限行公告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时和接送地交管部门联系,询问情况,并把通行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接送途中的刑释人员亲属,保障他们一路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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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27日以来,嘉峪关市司法局已顺利完成酒泉监狱、白银监狱、甘肃省女子监狱、河北沧州监狱7名刑释人员的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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