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一審公開...


2月17日上午,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一起出售醫用防護口罩詐騙案,對被告人王某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這是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包頭中院黨組高度重視,要求案件審理法院要快審快判,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各類犯罪,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區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一審公開...

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為快審快判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同時減少人員聚集流動,保障訴訟參與人、旁聽群眾、法院幹警的生命健康安全,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依託遠程視頻端,採用視頻開庭的模式,法官、辯護人在法庭,檢察院借用昆區檢察院訊問室,被告人在其羈押看守所參加庭審,實現全程“無接觸”的三方視頻遠程庭審。

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4日至2月9日期間,被告人王某在本人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民眾急購口罩的心理,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KN95、一次性口罩有現貨的虛假信息,共騙取內蒙古包頭、寧夏銀川、廣東汕頭、陝西西安、四川廣元等五省共計10名受害人款項合計人民幣15740元。


全區首例防疫物資詐騙案在包頭稀土高新區法院一審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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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突發傳染病疫情防護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應當以詐騙罪從重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王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該案從法院受理至審結僅用時1個工作日,充分體現人民法院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從嚴從快、絕不姑息的堅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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