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租金緩交社保 濟寧出臺政策助中小企業抗疫情渡難關

日前,濟寧市政府出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今天起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強化金融支持

各金融機構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予以展期或優先開展無還本續貸。對受疫情影響造成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鼓勵各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推動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合作金融機構協商給予續保,壓降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各金融機構要確保基本金融服務暢通,創新和豐富線上信用貸款和循環貸款產品,提高貸款發放效率和服務便利度。

減輕企業負擔

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經稅務機關核准,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稅款困難的中小企業,經有權稅務機關批准,依法辦理緩繳稅款,緩繳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緩繳期滿後足額補齊。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降低運營成本

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可以減免或減半徵收1—3個月的房租。

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氣、用水等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對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

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確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

企業為擴大口罩、防護服生產進行的技改投資,新購置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下的按40%補貼,200—300萬元的按30%補貼。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1個月以上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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