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是“爭”還是“不爭”?哪些該“爭”,哪些不該“爭”?

老孫遁世無悶


我覺得人生在世還是不爭的好,爭活的太累呀,太無價值,太無思想,太狹隘,勾心鬥角,爾虞我詐。爭沒了人得,爭沒了親情,爭沒了友情,爭沒了感情,爭沒了良心。人的慾望越高,私心就越大。應該做到,爭則不足,讓則有餘,如果社會上的人都能做到這一點,舍一點,少得一點。這個社會還要好,人還要和諧,社會治安還要好。還有團結。爭跟自己爭,努力學習,奮發圖強,爭處好成績,爭處好理想。國家利益,國家領土,侵犯我者必爭。





李廣眾66866


地球上只要有人就有“爭”,明主為國爭、為民爭,昏君為名爭、為利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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