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检察院细化五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惠州市检察院细化五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8日,惠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一是提高站位,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底线意识,强化守土有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李希书记“全省动员、全体行动”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组织最强工作力量、动员全体干警职工、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主动靠前,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联动,强化“一盘棋”思想。按照省、市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加强与市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检察机关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之间更要加强沟通,协同一体。市检察院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联络,合力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务求实效,抓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减少会议、简化工作程序,把工作场所的防控工作想得细而又细、做得实而又实,积极协调解决缺少防护口罩、干警就餐、场所卫生消毒以及办公场所人员体温检测等问题,筑牢疫情联防联控的防线,坚决防止疫情在检察机关内部传播,确保检察办公场所安全稳定。要加强对每个干警职工外出情况的掌握,节日期间由院办公室、上班后由政治部每天及时收集汇总。

四是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借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谣言等犯罪行为,强化立案监督,依法快捕快诉,保障全市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稳定。要继续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密切关注相关职能部门防治工作,对不作为造成重大后果或隐患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为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作出检察贡献,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要积极协助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的群体性事件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加强宣传,做好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全市两级检察院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惠州检察”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在春节期间“不打烊”,坚持传播正能量和发布权威信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力营造人心安定、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为打赢新型肺炎疫情阻击战凝聚强大精神动力。

会议决定,市检察院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工作。各县(区)检察院也要迅速成立相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考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要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把防控工作落实成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党员干部在危机挑战面前迎难而上、挺身而出、科学施策,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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