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害人!南寧一工廠用自來水勾兌消毒液,部分已流向市場

近來,市場上的消毒產品供不應求。有人為了牟取利益,不惜挺而走險,無證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消毒產品。2月14日,南寧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就聯合公安部門,查處了一家無證生產消毒液的加工廠。

當天,執法人員在良慶區一處簡陋廠房內看到,幾名沒有穿著工作服的員工,正在往塑料桶裡灌裝所謂的“消毒液”,現場已有500多桶不同規格的溶液,包裝標籤上均宣稱產品有“環境消毒”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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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這家工廠原來的經營範圍為生產洗滌劑,負責人得知市場對消毒產品需求量大增的信息之後,設法從柳州某化工企業購進了一批高濃度的次氯酸鈉原液,使用自來水稀釋後自行灌裝銷售。2月1日以來,他們已經賣出所謂的“消毒液”近20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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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執法人員還在工廠的倉庫內,發現了一批標籤標識不齊全,未標註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生產日期的乙醇,從單據來看,這些產品也在稀釋後賣出去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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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負責人:怕濃度太高,就降了一點濃度,我們沒想到有什麼工藝。其實濃度你自己也把握不了。再一個,你看你這工人全部是赤手赤腳的,沒有任何的勞動防護措施,它這是化工產品,萬一包裝一裂開,你這個就是一個燒傷。


執法人員強調,任何企業和個人必須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才能生產消毒產品,生產過程應符合衛生規範要求,產品還需要經過衛生安全評價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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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衛生計生監督所副所長 何秋玲:從現場檢查的情況來看,這個廠涉嫌沒有取得生產衛生許可證,就開展消毒產品的生產活動,同時這些產品也沒有取得相關的檢驗合格報告,還有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何副所長說,無證生產或銷售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消毒產品,不僅會擾亂消毒產品市場秩序,還極有可能因為產品不合格而造成環境消毒、個人防護消毒措施不達標,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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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執法人員對非法生產經營的“消毒產品”進行登記保存,並抽取了樣品送到檢驗機構進行衛生質量檢測,待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後依法追責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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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衛生計生監督所舉報電話:

0771—243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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