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保證本公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85號),批覆主要內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49,742,000股新股,發生轉增股本等情形導致總股本發生變化的,可相應調整本次發行數量。
二、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公司報送中國證監會的申請文件實施。
三、本批覆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批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方式如下:
1、發行人: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沈靜、舒蜜
聯繫電話:13560728357、17371575571(座機)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王安定、劉祥茂
聯繫電話:0755-23976378
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湖北廣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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