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能否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西安逸誠財稅事務所


1、實施時間:2020年3月1日起

2、政策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3、政策解讀:

這對於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來講可真是利好政策!個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後,可等同於小規模納稅人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

第一、省錢:之前個人一般情況下只能選擇按次納稅,起徵點是每次500元。而允許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後,就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第二、開專票:之前個人可以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但是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允許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後,就可以申請去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三、所得稅:個人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因法律主體不是公司制企業,類似於臨時個體工商戶性質,因此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仍只涉及個人所得稅。

注意:自然人辦理了臨時稅務登記,就獲得了臨時納稅識別號,需要視同小規模企業做臨時納稅申報,千萬不要忘記按期申報!!!

4、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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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規定:“二、關於臨時稅務登記問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繳稅金核算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98號印發)第」六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66號)第三條第(三)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


西安逸誠財稅事務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規定:“二、關於臨時稅務登記問題

    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

五、本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欠繳稅金核算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93號印發)第十六條、《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66號)第三條第(三)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第二條第一款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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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8號)規定:“二、關於臨時稅務登記問題

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發生了勞動業務關係,需要提供發票給對方,應辦而未辦營業執照,但發生納稅義務的,可以按規定申請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個人發生了納稅義務可以去稅務局代開發票,也可辦理臨時稅務登記證,申請發票,可以開具,核定徵收或者查賬徵收!


小青年的杭漂生活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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