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數十人用音箱在人行道唱歌附近居民報警,5人抗拒執法被公訴, 你怎麼看?

耕介


可能有人會說,帶著移動的卡拉ok手提音箱,我高興哪兒唱就在那裡唱,這是我的自由!但你忘記了一點最關鍵的地方:你在公共場合扯著你的大嗓門在嚎著你的卡拉ok時,給周圍其他市民帶了噪音的汙染! 去綠地跑步時,經常看見有些大叔大媽們就是如此興高采烈地嚎著,周圍其他市民對他們的嚎聲投來反對的目光時,這些大媽大叔們依然我行我素!違反了治安條例,就得請你進去喝茶![捂臉]


sunshine641


環保法有明確規定,公共場合聲音不得超過75分貝,居住地不得超過65分貝。65分貝的概念就是一個人大聲說話就超過了,不要說開音響了。


YANGJJ863


現在老年人不分男女,全部都向往當歌星的感受,有幾個愛好琴棋書畫的?社會啊,誰來拯救


A等待天亮


應該倡導這些很空的老人們摒棄唱歌改去拍鳥吧,隨便手機相機至少沒聲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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