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安全事故以後,安全員要受連帶責任嗎?為什麼?

文山看世界


不一定。

目前在安全生產領域執行的是責任制管理,就是說一級一級有明確的安全責任人,安全員不是安全責任人,但是法規規定了安全員應承擔的一些管理職責,也就是說安全員在安全管理上有一定的管理責任。

如果安全員履行了相應的管理職責,所有的履職證明都健全的話,那麼出了事故也不應該承擔責任,而安全責任人一定要承擔責任,因為安全責任是不能轉嫁的。

當然,實際當中有很多安全員當了背鍋俠,這是源於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足,希望社會隨著越來越發展會不斷清晰安全員與安全責任人的管理責任吧!


管理知豬俠


發生安全事故以後,安全員是否要承擔連帶責任,取決於以下幾方面因素:

1.事故性質。

一般企業管理中,都會劃分安全事故等級,事故發生後,通過事故傷害鑑定與事故原因調查後,最終根據事故發生的性質進行責任追究。

如安全事故是自然災害,是企業在設計規範與總體安排時存在的缺陷與管理隱患,那麼安全員是無需負責任的。

2.管理職權。

在企業安全管理中,企業一般都會制定明確《安全管理職責》,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管理範圍、管理權限、履職標準進行明確規範與要求。

示例:《安全生產責任制範本》

一線生產部門安全員與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員崗位,二者管理性質不同,他們的管理權限也不同。

如:XX車間發生安全事故,你作為該車間安全員,肯定會承擔安全事故責任,但安全部門安全員就不一定承擔連帶責任。這涉及日常履職問題,也是我為要講的第3點。

3.安全履職。

安全事故發生,除不可控因素外,多為人為因素造成的。那麼,作為安全員,你的日常履職將成為事故發生後,是否承擔連帶責任以及責任大小界定的倒查依據。

如: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會成立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你作為安全員,能按照公司規定進行預警、檢查、整改落實,並提供相應的書面依據,你的職責履行到位,事故調查組在界定事故責任時,會統籌考慮的。

如果你的履職不完善,則你肯定是要承擔事故連帶責任的。

事故嚴重的,甚至會承擔法律責任。

示例:



因此,作為安全員,要樹立風險意識,按照公司規定,認真細緻、親力親為,嚴格履職。

謝謝!


妞兒0320


按照要求是管業務管安全,管生產經營管安全,對於安全員,可以盡職免責,就是說你自己份內的工作都做到位是可以免責的。

如果你看現實中很多事故調查報告,便會發現,大型企業得事故調查會按照相關要求做,即便如此,也有管理不到位之嫌,而很多小公司的事故調查更是讓安全員成了背鍋俠。

現在對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安全員不僅要盡責,還要留下痕跡,防止查你時啥都沒有。

做好安全主要有以下幾點

1.責任心要強,對安全管理要有責任心。

2.要敢管,不怕得罪人,安全是比較得罪人的活兒,而被管者未必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構成危險

3.學習力,努力學習安全專業和生產相關的工藝、設備知識。因為不懂工藝流程,設備原理,管理起來很難,你不知道操作人員的具體操作是否合規

4.努力打動人心,只有崗位人員充分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意義,才能從心底築牢安全防線。

安全事故有時候不是僅僅某一環節出了問題導致事故,是很多個節點都出現問題,才導致事故發生。因為控制危險源往往有好幾道防線。


藍色布魯斯2016


這要看責任劃分,企業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


一看就有安全感


還不一定?嚴重一點的事故都要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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