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有序恢復行業營業(第一批)的通 告
為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州關於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和有序推進各行業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確保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兩不誤,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秩序,根據我縣實際,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有序恢復行業營業(第一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時間
自 2020年 2月 18日起,縣城區、鄉鎮符合條件的部分商業門(市)店(第一批)可有序恢復經營。
二、恢復營業的範圍
(一)農資類
農藥、種子、化肥、飼料、農機具銷售及加工維修等經營企業銷售店。
(二)食品銷售加工店
桶裝水銷售店、食品銷售的便利店,不提供餐位的糕點店。
(三)理髮店
實行預約制,不提供洗頭服務,店內接待人數在原有基礎上減半提供服務。
(四)商業綜合類
1. 倉儲、危貨運輸及車輛維修服務(含洗車);
2. 燃氣站、燃氣配送點;
3. 商品房售樓部、房地產中介(經紀)門店,建築安裝、及裝修裝飾門店,磚瓦石材及其他建築材料;
4. 家用電器、通訊器材銷售及售後服務店;
5. 五金百貨、廣告店、眼鏡店、辦公用品耗材店、服裝鞋帽店、維修清潔服務店、計算機服務業。
(五)經濟開發區生產配套產業
三、恢復條件
開業恢復的商業門面按照"誰經營、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一是必須全面排查員工信息。經營業主必須精準提前排查員工的來源地和 14天內活動軌跡,排查是否接觸疫區及重點地區人員,凡從湖北地區來甕返甕人員必須到縣寶源酒店集中隔離觀察 14天,其它外省來甕返甕人員,要主動向所在社區或務工單位報告,在固定場所居家隔離觀察。二是必須配齊防控物資。開業前必須準備好體溫檢測儀、口罩、消毒殺菌用品等,保持場內通風、衛生清潔。三是全面落實防控措施。堅持每天至少 2次以上場內場外消毒作好記錄,從業人員必須佩帶口罩測體溫,如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的,要立即送縣人民醫院診療。體溫超過 37.3℃的,要及時上報鄉鎮(街道)
和衛生管理部門。四是所有經營場所不得開展促銷活動,經營中不扎堆、不聚集。未佩帶口罩人員嚴禁進入經營場所。
四、備案制審查
恢復行業實行備案制審查,經營業主必須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恢復營業備案申報表、外來人員信息表、疫情防控承諾書,經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開門營業。具體聯繫方式如下:
1. 農資行業到縣農業農村局備案審查(聯繫電話:0854—262 1253);
2. 倉儲、危貨運輸及車輛維修服務到縣交通運輸局備案審查(聯繫電話:0854—2878 930);
3. 清潔服務、理髮店(不含美容美髮服務)到縣衛生健康局備案審查(聯繫電話:0854—2819 966);
4. 燃氣站、燃氣配送點,商品房售樓部、房地產中介(經紀)門店,建築安裝、及裝修裝飾門店,磚瓦石材及其他建築材料到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審查(聯繫電話:0854—2916 914);
5. 通訊器材銷售及售後服務店到縣工業信息化局備案審查(聯繫電話:0854—262 1153);
6. 其它行業到縣市場監管局各分局備案審查(聯繫電 話:0854—262 1245)。
五、暫緩恢復的行業
(一)文化、體育和娛樂場所。包括影劇院、體育館、游泳館、健美健身房、歌舞廳、KTV、網吧、電子遊戲室、檯球室、遊樂園、棋牌室及其他娛樂休閒場所。
(二)居民服務場所。包括美容、洗浴、保健(減肥、按摩、足療、汗蒸)等場所。
(三)餐飲場所。包括酒吧、咖啡館、茶館、餐飲夜市等餐飲服務場所。
(四)旅遊場所。包括旅行社、公園、廣場和遊覽景區。
(五)市場交易場所。包括活禽交易市場、牲畜交易市場、花鳥市場、農村趕集市場。
(六)校外培訓場所。
甕安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 2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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