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為大,還是養母為大?

飄7713


生我者天也父矣,養我者地也母矣,天地乾坤,恩大不可比喻。

生母給人的生命來世上,不可否認其恩之大,因十月懷胎,耗人體質,承受身心折磨,胎在腹中的折騰,時有疼痛,冒著生命危險把你帶到人間,其大可比天。

母愛人之常有,偶因家境貧困,無力撫養送與他人,乃不得已而為之。

母因病痛離世,或因難產離世,屬悲哀之事,無人撫養,不可責難,尚應敬仰。

有亂情未婚而生之,棄嬰,為保名者,其傷天良,罪惡深重。

養母恩情,比天大,比海深,養母救活生命,含辛茹苦,精心呵護,你才能成長成人,你不知為了護養你成人,多少個夜晚不能安眠,多少個日子揹著你勞作,多少次你病了心裡擔心透了,為了你上學,一把汗一把淚去掙錢,當你長大成人了,額上紋深了增多了…。

生而不養不如不生,生而賣兒女,不如禽獸。

生而撫養恩比天大比海深,生而無故不養罪不可赦。生而有特殊情況而無力養者,可涼解。

養母恩情可比泰山高,可比東海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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