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航!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九條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2020年2月18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九條措施,幫助企業解決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面臨的實際問題。

護航!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九條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一是高效辦理登記註冊和行政審批事項。推行“網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服務方式,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理效率、降低企業成本。對生產防疫用品的企業暢通登記註冊通道,做到特事特辦;對疫情期間出現的新產業新業態,及時調整經營範圍標準。

二是有序擴大告知承諾範圍。凡涉及生產許可證、強制性認證的復產轉產企業產品,對具備生產條件但因辦理耗時長、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的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制。在保障食品安全前提下,對生產糧食加工品、茶葉及相關製品、蔬菜製品、蛋製品、豆製品和銷售預包裝食品等低風險食品的,試點開展告知承諾。除醫院、超市、車站、機場等重點區域的電梯外,其他場所在用電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實行承諾制維保。

三是建立暢通行政許可應急綠色通道。對復工復產企業符合“3C免辦”的疫情防控物資,實行申請即辦,容缺審批。對生產企業轉產生產口罩、防護服等應急物資的,簡化生產資質審批程序。對疫情防控所需藥品的註冊申請,在確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礎上,加快審評審批。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和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優先受理。

四是延長部分行政許可期限。疫情防控期間,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辦理變更登記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記證、小餐飲登記證到期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0日內辦理。對未能按時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換證導致許可證書過期的生產企業,待疫情解除後再行提交延期申請。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單位,可以網上申請辦理許可證延期。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無法按期申請辦理檢驗檢測機構複查換證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後辦理。對未能及時辦理醫療器械註冊(延續註冊)、註冊事項變更的、未能按時辦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到期延續的企業,可延長辦理時限至疫情結束後提交正式申請。對未能按時申請藥品再註冊的,申請再註冊時限從疫情結束後繼續計算。對無法按期申請辦理計量標準考核、機構授權複查換證的,證書有效期延長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無法按期申請辦理省級專利資助,可自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提交申請資料。

五是減免部分技術服務收費。疫情防控期間,省市場監管局所屬的計量檢定機構、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復工復產企業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收費、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項目收費、特種設備檢驗項目收費減少50%。對應急審評審批的疫情防控急需醫療器械產品免收註冊費;對委託檢驗的口罩、防護服、測溫儀、護目鏡等應急醫療器械免收檢驗檢測費。對中外標準信息諮詢服務、標準時效性確認和標準翻譯免收費用。

六是加強相關技術和服務幫扶。建立口罩、護目鏡、防護服、消毒液、醫用酒精等疫情防護用品(具)標準數據庫,向全省市場監管部門、相關檢驗檢測機構、疾控中心、醫院及防護用具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推送。面向政府部門、生產企業及相關組織實時提供標準研製、標準查新、標準比對等服務保障,增加企業復工復產所需標準的有效供給。開通疫情防控醫用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物品編碼辦理綠色通道,建立線上24小時快速響應機制。鼓勵支持檢驗檢測機構,積極申請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防護用品、日常防護用品檢測項目提質擴項。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不改變原生產車間、生產工藝,擬擴大生產能力、新安裝生產線的,省藥監局在接到申請後1日內,派員駐廠監督服務。

七是強化重點領域案件查處。加強防控(防護)產品和涉及民生重要商品的監管,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發佈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和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行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一批大案要案,加大查辦案件公開公示及媒體曝光力度,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

八是嚴查亂收費亂漲價。嚴厲打擊口罩、藥品等防控產品和豬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領域串通漲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良好價格秩序。加強涉企收費監督檢查。以涉企收費投訴舉報為切入點,督促相關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嚴格落實對小微企業優惠減免政策,嚴查各類涉企亂收費違法行為。推動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督促寫字樓、工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轉供電主體落實一般工商業電價降價政策,推動降價紅利傳導到終端企業,切實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九是審慎異常名錄管理。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疫情防控期間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情形的暫不列入,同時指導企業糾正相關錯誤信息,企業積極配合並履行相關公示義務的不再列入;對已經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通過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移出申請,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先行移出,相關申請材料待疫情解除後補報。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孫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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