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新文化報記者從吉林省人民政府獲悉,從即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實行為期一年的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
據悉,優惠範圍及方式:
(一)對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2類、4類、5類和6類貨車給予通行費優惠政策,具體優惠幅度為:2類貨車優惠8%、4類貨車優惠3%、5類貨車優惠5%、6類貨車優惠2%。
(二)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與ETC優惠政策疊加適用。
差異化收費優惠政策執行期暫定1年,自2020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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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新文化報記者 李德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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