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首例!不戴口罩拒測體溫,還辱罵推打協警​,隆安一男子獲刑

他是因危險方法阻礙疫情防控工作

被廣西南寧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的第一人

也是南寧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件被告人

南寧首例!不戴口罩拒測體溫,還辱罵推打協警​,隆安一男子獲刑

2020年2月18日上午9時,廣西隆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南寧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被告人張勇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南寧首例!不戴口罩拒測體溫,還辱罵推打協警​,隆安一男子獲刑

法院審理查明

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發後,隆安縣各社區根據隆安縣相關文件的要求,聯合派出所、門診部、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組成疫情防控檢查小組在各小區門口設置檢查點,對進出小區的車輛、人員實施排查管控。

2020年2月8日晚,被告人張勇駕駛摩托車送侄子回到隆安縣城廂鎮某小區時,由於二人未佩戴口罩欲直接進入小區,受到防疫檢查點工作人員的勸阻。

工作人員要求張勇配合檢查,但其拒絕,並辱罵、恐嚇防疫工作人員,還辱罵、推打上前勸阻的執勤協警,又試圖破壞防疫崗亭前的門禁杆,後被當場制服。

案發次日,張勇被刑事拘留,2月13日被逮捕。隆安縣人民檢察院於2月14日依法提起公訴,隆安縣人民法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審理。

法院認為

被告人張勇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執行職務,且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鑑於其暴力襲警且是累犯,應從重處罰。但其在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依照法律規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南寧首例!不戴口罩拒測體溫,還辱罵推打協警​,隆安一男子獲刑

為減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本次庭審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八桂法苑”“南寧市中級法院”“隆安縣法院”官方微博、隆安縣融媒體中心等平臺同步進行了網絡全媒體直播,直播持續四十分鐘,近6萬網友在線觀看。

當前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

每個公民都有積極配合的責任和義務

不配合工作且使用暴力的違法犯罪人員

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攝影:馬玲 蘇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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