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我的工資8000塊,老闆嫌給高了,我該辭職嗎?

彌陀57


我做建材的,年中請了一個司機,剛上班三個月,帶領工人罷工,跟我重新談待遇,他認為我不應該給他固定工資,因為公司沒有他拉貨出去,就無法運轉,我就笑著問他想怎麼妥善解決問題,我心想著加點福利也無所謂,只要努力工作。但他提出了讓我意想不到的方案,他做領頭,司機增加一半,另外工資提升三分一,增加雙休福利,一天工作五小時,不加班,不開夜!!!!!三天後,他順利地領到了全部工資,離職。回到文中,你認為11萬利潤就應該給你大部分嗎???我站在中立角度,我贊成付出與收入成正比!因為11萬利潤中,你還沒計算其他支出!!!我一噸鋼筋利潤300塊左右,一個月大概三百噸銷售,利潤九萬,但我要給工人工資三萬五,房租一萬,司機五千,還要除機器磨損,油錢!!!一個月下來九萬我只剩一兩萬而已!!!!別忘了我還要承擔所有風險,包括工傷,貨款拖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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