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外經營零容忍,公益訴訟再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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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莘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黨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高檢院下發的《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堅決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特殊時期積極開展源頭防控,主動聯繫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收集公益訴訟線索,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檢察保障。


店外經營零容忍,公益訴訟再發力!


近日,莘縣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城區部分經營生鮮蔬菜、水果的店鋪,為增加客流量,在店外佔道經營、擺攤設點,露天擺放的食品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在疫情防控關鍵階段,露天經營食品極易被汙染成為病毒傳播的載體,危害消費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莘縣人民檢察院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向相關職能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依法加大對商鋪店外經營的監管力度,促進經營主體嚴格依法經營,打好疫情防控期間食品安全保衛戰,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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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收到檢察建議後,監管單位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印發1000餘份關於商戶規範經營倡議書,逐門逐戶送達正在營業的商鋪,實行錯時巡查、定點巡查、流動巡查相結合,嚴格落實網格化監管,全面整治沿街商鋪店外經營,通過說服教育,商戶均積極配合,自覺整改規範經營,切實保障了全縣群眾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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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中)


下一步,莘縣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堅決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社會各界的協作配合,共同築起群防群控的牢固防線,為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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