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有人說,女人是為了情而活著。也有人說,女人是為了錢而活著。這兩句話應該都是對的,沒錢,活不成;沒錢,也難活。所以,錢和情就成了很多女人活下去的必須。兩樣東西加在一起,像空氣,成了一樣,讓女人們離不開。

阮玲玉,1910年4月26日—1935年3月8日,原名阮鳳根,出生於上海市,祖籍廣東省香山縣南蓢左步頭鄉,中國內地女演員,上海崇德女子中學肄業。1926年,出演個人首部電影《掛名夫妻》,從而開啟演藝生涯。1930年,主演劇情電影《故都春夢》。1932年,主演劇情電影《續故都春夢》。1933年,在劇情電影《小玩意》中飾演葉大嫂。1934年,主演由蔡楚生執導的劇情電影《新女性》。1935年3月8日,阮玲玉服安眠藥自殺,年僅25歲。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2005年,第14屆金雞百花電影節評選阮玲玉為中國百年電影史上最出色的100位電影演員之一。1935年到2005年整整70年,還能被人們記住,足見其在銀幕上的優秀,而我們在這裡要說是——能演她電影的人並不一定能演好生活——阮玲玉為擺脫前夫,請孫中山的準女婿打離婚官司,卻又被另1個男人帶了進墳。

2個男人:一個是弄錢的,一個是弄情的

1935年3月8日,阮玲玉寫了兩封遺書,並在上海新閘路沁園村的住宅服3瓶30粒安眠藥自殺。她的生命走到了盡頭,她留下來的兩封遺書是分別給她經歷過兩個男人的,大致內容如下:

第1封遺書給第1個男人:達民,其實我何罪於畏,我不過很悔悟,不應該做你們兩人的爭奪品,但是太遲了。

第2封遺書給第2個男人:季珊,如果沒有你迷戀某某某,沒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約不會這樣做。我死後。將來一定會有人說,你是玩弄女性的惡魔,更加要說我是沒有靈魂的女性,但那時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過去的織雲,今日的我,明日是誰,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達民是張達民。阮玲玉的第一任丈夫。阮玲玉的母親早年為張家做傭人,母女寄人籬下,而張達民即是張家的四少爺,人長得白淨,穿著體面,但內在卻是個不學無術、品格低劣的紈絝子弟。由於早年張達民對阮氏母女並無歧視還多方照顧,阮玲玉逐漸傾心,但也由此為其悲劇人生埋下伏筆。

季珊是唐季珊。祖籍廣東,東南亞著名的富商,做茶葉生意。之後加入阮玲玉電影製片廠,是聯華公司大股東。曾先後任上海市輸出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上海市茶行商業同業公會監事、中國茶葉協會常務理事,中華造紙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與阮玲玉有感情糾葛,被稱為“阮玲玉男友”。

我們一個一個地來。

人生下來時應該是什麼都沒有的。阮玲玉出生貧寒,需要錢,也需要情。1917年,只有7歲的阮玲玉隨母親在上海一家姓張的大戶人家裡做了女傭。為了讓阮玲玉能上學,1919年,母親主動要求自己服侍的張家老爺,因為張家老爺是崇德女校的校董,能讓阮玲玉以半價的學費進入崇德女校。雖然,後來阮玲玉退學了,但能上學一定是母親含辛茹苦的給予和奉獻。

張達民就出生在這個家裡,大阮玲玉3歲。1925年時,張達民18歲,阮玲玉15歲,兩個人戀愛了。據說,張達民長得非常白淨,穿得乾乾淨淨,看起來,有激情也有熱情,還有追女人的心眼。

張達民覺得阮玲玉漂亮,在追阮玲玉的同時做著阮玲玉的母親的工作,不僅不把阮玲玉的母親當下人看,在阮玲玉的母親面前十分有禮貌,是很平等也很尊敬的樣子,甚至會給阮玲玉和她的母親一些零用錢。如此一來,阮玲玉的母親覺得“少爺”挺好,張達民便從她那裡瞭解到阮玲玉的一些興趣愛好,總送給阮玲玉一些稱心如意的禮物,讓阮玲玉多少有些心動了。另外,再加上買本書,約去公園散步,噓寒問暖、關心備至之類的事情,阮玲玉少女的心很快就被拿下了。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1926年,阮玲玉經張慧衝(張家大公子)介紹,進入明星影片公司,並出演了個人首部電影《掛名夫妻》。開啟演藝生涯或是進入娛樂圈,讓阮玲玉很快成了一個有錢人,沒有固定工作、成日待在家裡遊手好閒的張達民,從此全靠阮玲玉養活,並在最終成了阮玲玉生命中那個弄錢的男人。

一個男人不做事,靠女人養著,時間長了會引起女人的反感,甚至會讓女人移情別處。阮玲玉沒有能夠成為例外,1932年,她認識了唐季珊,她生命裡的第2個男人——弄情的。這個男人也是個高手,不僅捨得為女人花錢,而且還很懂女人的心思,在生活上、物質上、精神上,都能滿足阮玲玉。當他聽說阮玲玉很愛跳舞,就不斷約會阮玲玉出入高級場舞。

跳舞是個近距離的活兒,關心無處不在,幾個回合下來,阮玲玉的心裡開始有了比較——眼前的唐季珊有事業,又有著中年男人有成熟、體貼,哪是張達民能比的呢?所以,很快就有了同居,夜晚不歸宿,有了接下來的請律師打離婚關係。今天,人們都說,阮玲玉的動情是並不知曉唐季珊還與幾個女人糾纏不清,是被矇在鼓裡的,這顯然是有些絕對,對於唐季珊的弄情行為,她應該多少是知道一些的。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張織雲,1904-1975年,演員,原名張阿善(阿喜),廣東番禺(今廣州)人,幼年移居上海,中國第一代女明星之一,第一位中國電影影后。在阮玲玉與唐季珊好上的時候,張織雲寫了一封信給阮玲玉,說:你看到我本人,你就能夠看到你的明天,說唐季珊不是一個好男人。但女人在戀愛中往往會變得情商高、智商低,哪怕是前車之鑑的血的教訓,放在那兒也看不到——那時的阮玲玉一心認為張織雲是在嫉妒她,想把她和唐季珊拆開來,根本就把這沒當一回事。

張織雲與唐季珊是個什麼情況呢?張織雲與前夫分手後,唐季珊乘虛而入。唐季珊在鄉下老家有老婆,因為生意上的事情仰仗著老婆家的權勢,所以不敢離婚。張織雲明明知道這些,但還是沒忍住讓唐季珊給誘惑過去了。唐季珊帶張織雲遊歷歐洲,甚至想要把張織雲介紹到好萊塢,靠張織雲拍戲賺筆錢。兩年時間,唐季珊對張織雲出手大方,揮金如土,但好萊塢根本沒看上張織雲,而國內電影界新偶像阮玲玉、胡蝶的出現,也使唐季珊很快對張織雲冷淡了下來。

與阮玲玉交往,唐季珊花銀子亦是必須。很快,他在上海的新閘路買為阮玲玉一棟三層小洋樓,裡裡外外都非常精緻、十分漂亮。唐季珊聲稱,那是他送給阮玲玉的一份最貴重的禮物,但三層小洋樓最終成了阮玲玉墳墓——阮玲玉帶著母親、養女,一起住進三層小洋樓……而阮玲玉就是在三層小洋樓自殺的。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一場官司:依然擺脫不了前夫張達民的糾纏

看著自己的老婆和別的男人睡了覺,張達民心裡當然過不去,而在搬進三層小洋樓之前,阮玲玉就委託律師伍澄宇辦理和張達民的脫離協議。為什麼要說是脫離呢?這是因為阮玲玉未被張達民明媒正娶,兩人只是在張家拜過堂,但他們的事實婚姻還是存在的。為免卻將來糾紛,阮玲玉找到律師伍澄宇,於1933年2月在報上登了一個聲明,即伍澄宇律師受任阮玲玉女士聘為常年法律顧問並代表鄭重聲明啟事:

現本律師受當事人阮玲玉聘為常年法律顧問,以後凡關於阮玲玉女士名譽財產及其他一切法益如有加以侵害者,本律師盡依律師依法保護之責。同時並據阮女士面稱渠向抱獨身主義,並未與何人為正式配偶,現亦未有與何人為婚姻契約。誠恐朋輩錯認男女之際,致生誤會,委為登報鄭重聲明等語。前來相應代表聲明如上。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收了阮玲玉律師費,當然就要為阮玲玉幹活。阮玲玉並不想把這個事情弄到法庭上去,伍澄宇的“談判”很艱難。起初,張達民堅決拒絕與阮玲玉解除關係,並以登報威脅。後來,伍澄宇提出,如果張達民同意與阮玲玉解除關係,可由阮玲玉給張達民一些“生活補貼”,合了張達民的心意。不久,張達民和阮玲玉在伍澄宇作證下,立下了一張約據。約據中,阮玲玉被稱為甲,張達民被稱為乙:

今雙方曾一度發生戀愛同居關係,現為彼此免日後爭執,訂立脫離關係條件如下:

1.雙方自簽約後,彼此各圖自立,不相干涉,所有男婚女嫁亦各任自由,並聲明以前並無婚姻關係。

2.甲因生計較乙為優,並於脫離後如乙方生計果有困難情形,甲為念舊日戀愛之情,仍需酌量津貼,但每月至多一百元為限,以二年為期,期滿乙不得再有何要求。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3.前條甲之生計若不能繼續維持時,乙不得以此為要求。

4.乙之生計如若不要甲之津貼,以友誼將實在情形商告,不得有不實之事瞎欺甲方。

5.雙方為名譽保障起見,約定對本約不為登報。

6.乙方對甲方之津貼依照第二條,若遇困難實甚,經甲方同意,按月之給付有時超過一百元以上,則陸續給付以滿足二千四百元為額。

7.雙方以前手續,自立約之日後為清楚,以後不得有何項事件之主張。本約一式二紙,各執一紙為憑。

時間為:民國二十二年四月。

按理說,阮玲玉和張達民的情感糾葛在此可以告一段落了,但這個世界上的事情並非一張字據就能解決的。

2封遺書:被他人制特意“造”成了假的

據說,阮玲玉自殺前的幾小時,回到家裡,還和母親談論母談及開庭之事。開什麼庭呢?張達民反水了,又將阮玲玉和唐季珊告到了法院,法院通知雙方律師於3月9日開庭。母親問阮玲玉怎麼樣,阮玲玉對母說九成九可勝訴,只是很怕見到那些前來圍觀的人。隨後,阮玲玉請母親為自己煮了碗麵條,在看到母親去睡後,邊吃麵條邊將暗藏的3瓶安眠藥一併服下。接著,阮玲玉寫下了遺書,來到臥室床前推醒唐季珊,問他是還愛自己,並要他給自己一個吻。

唐季珊發現阮玲玉的神色有些不對,才發現阮玲玉服用了安眠藥。唐季珊與阮玲玉的母親將阮玲玉送至福民醫院,但很不湊巧,該院晚間無醫生值班,又就近找了一傢俬人醫所,但阮玲玉最終還是沒搶救過來,一位優秀的藝人就這樣香消玉殞。離婚的官司在第二天無法審理下去,推移至6月25日繼續開庭,張達民與其律師,唐季珊和阮母及律師,雙方都到庭,法庭經過雙方辯論最後作出判決,宣判唐季珊無罪,阮玲玉部分不受理。和第一個男人的官司贏了,但阮玲玉的遺書卻被第二個男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聲改了。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季珊:

我真做夢也想不到這樣快,就會和你死別,但是不要悲哀,因為天下無不散的宴席,請你千萬節哀。我很對你不住,令你為我受罪。他雖這樣百般的誣害你我,但終有水落石出的一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看他又怎樣的活著呢。鳥之將死,其鳴也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死而有靈,將永永遠遠保護你的。我死之後,請你拿我之餘資,來養活我母親和囡囡,如果不夠的話,請你費力!而且時時刻刻提防,免他老人家撲我後塵,那是我所指望你的。你如果真的愛我,那就請你千萬不要負我對你的期望。好了,有緣來生再會!另有公司欠我本人工,請向之收回,用來供養阿媽和囡囡,共二千零五十元,如果外界知我自殺,即登報發表,如不知請即不宣為要。

阮玲玉絕筆

二十四年三月七日午夜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原來,阮玲玉自盡後,唐季珊畏於社會壓力,讓與自己同居的另一位歌舞明星梁賽珍的妹妹梁賽珊代筆,偽造了兩封阮玲玉“遺書”,並以“人言可畏”的託辭,將他虐待阮玲玉致死的罪責推向社會。阮玲玉的臨終絕筆,使梁賽珍姐妹認清了唐季珊的嘴臉,出於良心,她們決定公開阮玲玉的真實遺書。而這已是許多年以後的事情了。

阮玲玉去世後,他的母親先是由唐季珊供養,解放後住進了親戚家,唐季珊依然每月在臺灣經過香港輾轉寄來錢供養。1962年阮母病逝,享年82歲。阮玲玉的養女小玉,學名唐珍麗,由唐季珊撫養到中學畢業……這也許是唐季珊的良心發現吧。

阮玲玉:與富商墜入愛河前,曾收到1封告誡信,25歲服藥結束生命

也是許多年以後,有娛樂評論人這樣評價阮玲玉:外表端莊大方,清麗脫俗,有著精湛的演技和嚴謹的表演態度。在電影《神女》中,阮嫂富有悲劇色彩的女性形象被阮玲玉刻畫得入木三分,她在銀幕中塑造的悲劇形象給觀眾留下了深刻印象。對此,我們還是想說文前說到的那句話——能演她電影的人並不一定能演好生活——世界的林子很大,什麼鳥兒都有,而阮玲玉遇到的總是那些不好的。嘆息嗎?路是自己走出來的,彷彿也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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