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和孩子都歸女方,但男方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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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離婚,就已經死心,早點忘卻,早一天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不更好?時間能淡忘一切,男人只是想讓這段時間儘量短些而已。

一個過來人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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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因要求我父母房產更名我沒同意而離家的時候,我曾為了孩子提出不能做夫妻還可以做朋友。分居兩年,僅剩下的那點感情,被前妻消耗殆盡,不提婚姻過程中,將家裡積蓄放在孃家,就是二年內,去街道,派出所,婦聯,單位誣告,更使我身心俱疲,更可恨的是,為了逼我就範,在孩子二十二個月的時候,絲毫不顧及她自己從出生就沒管過孩子把孩子搶走,因孩子不適應,連著四五個月生病。離婚的時候,我放棄了所有積蓄訴求,只為了孩子能回到身邊,而前妻為了獲取更多利益,把自己送入精神病院。

前妻的諸多行為使我作嘔,離婚後,我只想看孩子,而不再與前妻發生任何關聯,但為了報復我,前妻一家拒絕我對孩子進行探視。

現在,我與前妻連陌生人都算不上,還要有什麼往來。


踮起腳尖就更接近太陽


你己經讓這個男人淨身走人,這等於把這個男人,趕盡殺絕,使他走投無路,難道你是否還痴想,滅殺這個男人的靈魂??!!我和我前任離婚,她把十三週歲的兒子留給了我,在財產分割時,她只要了其中一小部分!去年年低,她因癌症去世,我給她厚葬於加拿大,三十八棵松柏,終年陪伴她!


康3446


夫妻本是同林鳥,一旦分離各自飛。

離婚的夫妻老死不相往來的原因總結出來大概就只有以下幾種可能:

第一種:如果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女方的過錯,那對男方肯定造成了很大的傷害,讓他心生怨恨,寧願放棄房子和孩子,也要脫離這個讓他傷心的家,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第二種:如果離婚的過錯方在於男方,導致女方強烈要求離婚,而且得理不饒人地爭取到了房子和孩子。那肯定就不會是和平離婚,大家既然已經撕破了臉皮,彼此心中的怨恨就會油然而生,自然就導致了老死不相往來的結局。

第三種:如果離婚是男方的不得已,男方心中仍然深愛著女方,所以自願把房子和孩子都留給妻子。讓妻子不用忍受母子分離之痛,也讓他們母子有棲身之所。可離婚的事實讓他很痛苦,得不到又放不下,去見面又怕自己忍不住地去糾纏前妻,所以強迫自己不去打擾前妻,只是苦了孩子。

第四種:男方本身就是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離婚後他把房子和孩子都讓給了妻子,把父親的責任也一併卸了下來,一走了之,從此老死不相往來,自己一個人樂得逍遙。這純粹是一種渣男的表現。

不管怎樣,夫妻離婚的事實,對哪一方都會或多或少地造成傷害,至少在短時間裡是做不到毫無芥蒂地見面聊天,老死不相往來也肯定有其中的原因。

但是,如果有孩子的牽扯,雙方就有一份對孩子的責任需要承擔,不應該做到老死不相往來。作為一個父親的男人,能做到放下孩子不管,那說明這個男人起碼不是一個好父親。

無辜的孩子成為了父母離婚的犧牲者,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比當事人要大得多。孩子將在單親家庭裡成長,又或者將跟著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男人生活。這個轉變對孩子來說,是一種無助,也是一種無奈。就算那後來人對孩子最好,也終究抹不掉那個烙印在孩子心底的傷痕。

作為一個父親,既然已經離婚了,不管是誰對誰錯,都不重要了。哪怕心中還存有愛情,那也是過去式了。既然離婚了,就要學會放下過去,調整心態,爭取早點從離婚的陰影裡走出來,平心靜氣地多陪陪孩子,做一個有責任的好父親。

兩個陌生的人從相識相知相愛,再到結婚成家生子,來之不易,彼此要加倍珍惜,不要隨意分離。


紫雪草


如果不是被傷透了心。男人是不會這樣做的。雖然離婚了,但孩子畢竟是自己的。

可能男人不是不想見孩子。只是不想見前妻罷了。

孩子和房子都是最重要的都被迫給了前妻。男人幾乎淨身出戶。女方可能太強勢了吧?

女人說出這個話,無非是想繼續壓榨前夫。讓他撫養孩子。


弱者代言人


夫妻離婚房子和孩子都歸女方,但男方從此老死不相往來,這個男方絕對是傷透了心,或者說這個前妻,絲毫不顧及以往夫妻一場情面。

男方被逼無奈之舉,才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說實在話他與前妻,情斷義絕,加之她強勢太過,此心情不難理解,夫妻雖然離婚了,但父子或者父女關係,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他與前妻老死不相往來,但與子女以我之見,僅是暫時心態而已。

父母因感情徹底破裂離婚,兒女是無罪之有的受害者,到一定的時候畢竟是親生骨肉,這僅僅只限於一個時段而已,是絕對不可能老死不相往來的。



靠山4


是對的!說的露骨點,相互沒有依賴性了,還有什麼理由來往呢?即使男人去看望子女,也有被認為是目的不純之嫌,再者,一次性割斷互不打擾也好!人要有點骨氣與自私的!


靜山秋水


孩子和房子人生最值錢的東西都給了女方。等於男方淨身出戶,在婚婚中男方要麼是過錯方,要麼就是女方太強勢。情願一無所有也要衝出圍城。如果男方是過錯方老死不相往來,那是最好的結果。一刀二斷,從此是路人。免得以後見面尷尬。如果是女方的錯,那就是你徹底傷透了別人的心,你連外人都不如不想見你。做人做事不管是夫妻還是朋友不要做的太絕,留條路給別人同時也為自己留條後路。如果緣分盡了不能夫妻,也可以做親人朋友,畢竟還有小孩,血緣關係永遠也斷不了。


不忘初心285265331


夫妻離婚,房子和孩子都歸女方,但男方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什麼心態?能是什麼心態?無非就是兩種,看題主的意思,是男子傷透了心,才作出這種決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心靈的沉澱會管孩子的。有一女子看上一個比她大二十多歲的有婦之夫,成天混在一起,逼迫丈夫與其離婚,孩子也歸女子。那老男人有錢,給她母子倆蓋了一幢別墅小樓,長年包養著,似乎是比她的前夫混的好多了。前夫又娶了媳婦,現在一男一女都已成家立業。那女的現怎樣?老男人早就回歸了家庭,而且是兒孫滿堂,只不過是時時去那小樓鬼混一兩次,後來老了也給不了她錢了。她帶著兒子生活,由於家庭教育的缺失,沒有一個正確的人生觀,至今三十大幾歲了也未成家,女子快六十歲了還在打工求生存。男孩也回去找過他的父親,父親也答應,只要他好好工作,婚事的一切都將為他操辦。但那男孩就是多年的放蕩不羈,自由自在,沒個正經,至今一事無成,母子倆真是可憐可悲又可恨,女子的貪心,造成幾代人的受過。往往事情的過錯,值的大家深思,引以為戒……


步步高9644


無論誰對誰錯,全部留給孩子比較好,留給前妻估計最後也會給人騙的一無所有,我這棟樓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大家一定要記住,再聰明的女人遇到男人時都會變的比神經病院的人還要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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