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當事人可能無法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仲裁,應如何處理?

律新社


現在法院、仲裁機構都在上班,甚至一些法院、仲裁週末都在上班,所以,訴訟時效是否會受疫情而順延,有待商榷。但是,訴訟時效可以中斷,所以建議與管轄你案件的機構取的聯繫,通過郵寄或網上立案,將時效中斷,以防發生爭議,過訴訟時效,損及自己利益。


普法蝸牛


第一是可以郵寄立案。在訴訟法規定的期間或期日屆滿前已將起訴狀、上訴狀、各類申請書等材料交郵的應當視為法定期間或期日行使了相關訴權。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正在接受治療、隔離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期間或期日提起訟、上訴、申請執行復議、提出異議或申請再審的,根據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障礙消除後十日內,可申請順延期限,經審査屬實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第二是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疫情發生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民事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個月內,當事人應積極行使請求權,否則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仲裁時效、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事宜與訴訟時效中止問題的規定相同。


宣律師


因疫情導致當事人不能及時行使權利,構成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主要包括:(1)當事人因被確診為新冠肺炎而住院治療,無法主張權利;(2)當事人因屬於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觸者而被隔離觀察,無法主張權利;(3)當事人因政府防控疫情而採取了封路,封鎖居住區域等措施,無法主張要權利。(4)當事人因其他與疫情有關的障礙導致無法主張權利。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等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羅心宇律師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與訴訟相關的訴訟時效、期限或法院等機關的辦案期限都可以因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傳播】這一事由而順延。


不糊塗時塗糊不


如果因為在法定的期限內無法提起仲裁,當事人可以適用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如果是仲裁機構無法在法定的期限內審理,仲裁機關可以延期審理。處於仲裁程序中的過程不同,會有不同的救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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