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司法局出台16条意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司法部《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近日,嘉峪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就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积极主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做出安排。

嘉峪关市司法局出台16条意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01《通知》从“加强法治宣传、凝聚疫情防控合力,创新工作方式、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靠实工作责任、构建稳定社会环境,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战时工作责任”四个方面,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核心内容,精准提出了16条具体工作措施。

02《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通过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和社区志愿者“点对点”宣传,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线上宣传,张贴《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形式,向公众大力宣传和解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的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和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03《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加大对12348 热线、微信公众号、法律顾问微信群、网站以及各部门、各律所咨询电话、线上服务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服务推广“线上办”“电话办”,减少“现场办”“集聚办”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接待、咨询预约制度,鼓励当事人通过电话、邮寄方式咨询相关法律事务,倡导“零见面”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加强法律服务场所和人员自身防护,落实接待场所安全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服务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距离。

04《通知》要求,要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其办理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关注和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和重点对象涉疫情法律服务,对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保障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同时,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要协助民营企业科学应对复工复产后可能面临的各类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同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05《通知》强调,要加强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法律服务机构、各司法所要加强矛盾纠纷隐患形势研判,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委员会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隔离区、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误工返乡人员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排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调处,把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从严做好两类人员管控工作,充分利用电子定位等监管措施实时掌握人员位置信息,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06《通知》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按照战时状态统筹力量,积极投身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展现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责任与担当,充分发挥好法律服务在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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