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私營企業來說,2月份沒上班,職工工資怎樣發放更合理呢?

落葉知秋越


冠狀病毒屬於不可抗力情形,待崗期間單位有理由、法律依據和彈性空間做不同決定。

具體而言,防疫期間工資照發,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有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待崗期間,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就是合法的。如果以不可抗力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也不違法。

防疫期間,具體按什麼標準發放,法律沒有明確的法規,所以工資的發放主要看私企老闆的決定和企業的效益、財力和現金流。


Gy安安


我自己也是小企業主,工資和保險都會照發照繳,我很難理解不想發工資的老闆,員工來上班,不就是掙生活嗎?你不發了,人家生活怎麼辦?咱們自己辦企業,掙大錢(至少是為了掙大錢而創辦),本該就要承擔風險!


大合能源


對於此類問題,我個人建議:本著企業的角度看,一個企業的生命線,在於員工,如果一個企業留不住員工,但我認為是不成熟的企業,企業可以參考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2月份工資,這個對於企業來說,是增加了經營成本,但員工的角度認知:會認為企業很人性,很關心他們的生活,雖然錢不多,但領導這份工資保障,會更加增強個人在企業的存在感,幸福指數的上升,對於工人來說,促發的是下一步對企業復工後的幹勁和動力,我想各位老闆別因省小錢誤大事。


生活一米陽光


分三等,第一等有條件就照常發。這樣的公司想不好都難。 第二等發最低生活保障,按當地標準來也算有情有義。第三等不發,畢竟錢自己生不出來。首先你要拿出誠意來將心比心,難處大家都會理解,考驗老闆的時候到了,心誠則靈


離道太久


就看公司現階段怎麼樣了,如果公司不是我,怎麼影響,反而在肺炎這段時間,他們賺錢,那他肯定會正常發工資啊,有些公司在肺炎期間,特別嚴重影響到公司的資金流和利潤,但是公司特別愛惜員工,那公司也會正常發工資。



天使的十字路口


以前過春節,生產企業都是放假比較早,都是過了十五再開工,前前後後基本也是一個月左右,所以發放工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全部按基本工資全額髮放,其他時間一半發放,保險企業負擔。薪酬發放要做到合法,合理,兼顧合情。


姜昆林


現在私營企業已經沒有職工了,全部都是打工者,能按時給你足額髮工資已經不錯了,不做事就不要想工資的事了,這就是現實。


感恩的心字頓悟


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按合同標準工資支付,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百分之七十或八十支付,因為每個地方政策不同,不知道你是哪個城市的,我這邊是百分之八十


愛笑的東北妞


發基本工資就可以吧,或者基本工資和其他工資各按50%或其他比例發放。畢竟沒開工,職工或職員也能諒解。。


貴賓兩位


可以按照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上浮百分之三十左右發放,既有一定實際操作性,又體現了大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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