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朗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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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引導和服務檯胞臺企做好疫情期間法律風險防控工作,2月14日,平潭檢察院視頻連線涉臺檢察聯絡員,通過疫情防控期間政策解讀和法律風險提示,進一步增強臺胞風險防範意識,攜手臺胞臺企共戰“疫”。
檢察官助理詳細解讀了兩高兩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和國家衛健委、兩高一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並對違反疫情防控措施行為的法律責任做出風險提示。
涉臺檢察室負責人對最高檢發佈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進行解讀,並對高檢院、省檢察院疫情防控相關部署做出具體介紹。
日前,平潭檢察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四個方面“12條意見”,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利司法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見》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檢察自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堅持服務大局,堅持司法為民,積極主動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意見》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檢察自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堅持服務大局,堅持司法為民,積極主動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意見》明確,立足“四大檢察”,貢獻檢察力量。提出五項舉措:
一要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售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犯罪;嚴懲各類造謠滋事、利用疫情哄抬物價、詐騙、聚眾哄搶、破壞交通設施和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嚴懲疫情防控失職瀆職、貪汙挪用犯罪。
二要強化涉疫情刑事案件訴訟監督。對關於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違法情況的控告舉報,及時審查,依法開展訴訟監督。積極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妥善處理捕、訴與監督關係。
三要加強涉疫情民事案件檢察監督。加強對疫情可能引發的勞動爭議、合同糾紛、金融保險糾紛、破產、知識產權等類型民商事案件的分析研判,落實精準監督,發揮類案指導作用。
四要穩妥辦理涉疫情行政訴訟監督案件。對涉及疫情的行政訴訟案件實行“一案三查”,即一查裁判結果是否正確,二查原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三查行政爭議是否有化解。
五要做好疫情防控相關領域公益訴訟工作。積極開展食藥安全領域源頭防控,穩妥探索拓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穩妥有效助力實驗區疫情防控工作。
《意見》強調,堅持依法治理,踐行檢察擔當。提出三項要求:
一要堅持依法防控。加強與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繫,分析研判實驗區疫情防控存在的法律問題,適時提出檢察建議,為行政機關依法治理、依法防控提供法律支撐和司法服務。
二要準確把握刑事政策。依法從重從快打擊破壞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慎把握從寬認定條件。嚴格落實涉疫情犯罪案件請示報告、提前介入、訴訟監督、信息公開等工作要求,確保依法快速精準打擊涉疫情刑事犯罪。
三要加強部門溝通協作。對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強化重點領域監督,對尚未構成刑事犯罪,依法應由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或其他行政處理的,及時依法跟進監督,維護法律權威。
《意見》要求,恪守人民立場,優化檢察服務。提出三項舉措:
一要保障訴訟參與人權益。引導人民群眾更多運用檢察機關視頻接訪系統、12309舉報網絡平臺等訴求表達渠道,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服務渠道暢通。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接待和檢察服務,對於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
二要加強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充分發揮區臺商協會檢察聯絡室和涉臺檢察聯絡員橋樑平臺作用,通過視頻連線等方式宣講涉疫情相關司法解釋、司法政策。持續深化與東門社區等基層組織共建,組織參與基層疫情防控普法宣傳,引導群眾增強法治意識。
三要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區檢察院官方網站、“兩微一端多平臺”等自媒體平臺,廣泛宣傳相關法律和政策精神,重點做好最高檢司法解釋、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宣傳解讀,向社會公告疫情期間檢察工作情況,及時發佈涉疫情案件信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審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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