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民族資產解凍犯罪團伙4名成員提起公訴

    被告人姚某華、姚某黨二人合謀採用民族資產解凍的名義實施詐騙,2019年7月,姚某華、姚某黨在貴州安龍縣李某先家裡打電話給陳某英,姚某黨冒充陳某某老人並製作虛假的國務院和財政部文件,姚某華冒充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某富,兩人以陳某某老人和“為民扶貧”項目詐騙陳某英。陳某英向其團隊的會員收取費用後分批將959.5萬元錢轉入姚某華、姚某黨二人提供的銀行卡(一張為被告人郭某斌名下的建設銀行卡,一張為謝某梅名下的中國銀行卡)。錢到賬後,姚某華、姚某黨來到南寧市委託他人幫忙取現。姚某華、姚某黨每人分得80萬元左右。

    被告人郭某斌明知他人收購銀行卡用於違法活動的情況下仍然辦理銀行卡出售獲利,被告人唐某貴明知姚某華等人購買銀行卡是用於詐騙的情況下仍然以8000元的價格將郭某斌名下的一張建設銀行卡賣給姚某華等人。

    經審查,2020年2月17日,西林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姚某華、姚某黨涉嫌詐騙罪,郭某斌、唐某貴涉嫌岩石、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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