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被“知足常樂”的人騙了,其實他們並不“幸福”

追求幸福,是導致大多數人不幸的根源。

比較公認的對於幸福的定義是,“一個人得到滿足而產生的喜悅,並希望一直保持現狀的心理情緒。”然而,人是永遠不會滿足的,更不會一直保持現狀。

老子曾說過:“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意思是,人最大的“罪惡”就是慾望,最大的“禍害”就是不知足,最大的“過錯”就是想要得到。所以,世人由此得出了一個“知足常樂”的道理。然而,老子豈不是同時也在告訴我們,至少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而言,這種“罪惡”、“禍害”和“過錯”都是無法避免的。這種所謂的“知足常樂”的幸福,無異於空中樓閣。

一個人最初認為月收入1萬元是幸福的,可當他真得每個月能拿到1萬,他又必然會認為月收入2萬才是幸福的;一個人最初認為自己能當老闆是幸福的,可當他真的有了自己的企業,他又必然會認為企業規模要足夠大才幸福;一個人最初認為自己能當上領導幹部是幸福的,可當他真的當上了科長,他又必然會認為當上處長在才幸福…

基督教把人類這種不竭的慾望稱之為“原罪”,佛家則視之為“苦”的根源,然而不幸的是,它們都說對了,現代科學也足以證明,但凡生命必然有“不知足”的特徵。事實上,如果生命“知足”,就不會有物競天擇和優勝劣汰,也不會進化出我們人類;如果人類“知足”,就不會有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我們恐怕會永遠停留在結繩記事和茹毛飲血的原始狀態。

所以,對於那些追求幸福的人來說,他恰恰就是在追求不幸。他所追求的“滿足狀態”是違背自己本性的,而任何“保持現狀”的情緒,最終會成為他煩惱的根源。這些人口中的“知足常樂”,其實淪落成了一種阿Q式的精神勝利法,成了掩飾失敗和無能的遮羞布。

也許,你會反駁我說,還是真的有很多“大師”,能夠真正做到知足常樂的。

但事實上,我要告訴你,他們之所以顯得“知足常樂”,恰恰是因為他們格外的“不知足。”一位畫家,如果醉心於藝術,完全把心思放在自己的作品上,他完全有可能對世俗的一切顯得“知足常樂”,但前提是,他必須對“美”格外的“不知足”!同樣的,一位科學家,如果醉心於研究,完全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學術上,他也完全有可能對世俗的一起顯得“知足常樂”,但前提是,他必須對“真”格外的不知足!

被譽為儒家“復聖”的顏回,孔子稱讚他說:“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他的樂是“窮居陋巷”的“知足”嗎?錯了,他的樂是“貧亦不改其志”的“不知足”!一個心靈無比豐富的人,才能真正甘於物質的匱乏;一個專注在自己的“不知足”上的人,才能成為別人眼中“知足常樂”的人。

歌神張學友的《情書》中有一句歌詞,頗能引發大家的共鳴:“等待著別人給幸福的人,往往都過的不怎麼幸福。”然而,幸福離得開別人的“給”嗎?至少,幸福離不開外部環境的“給”。歸根結底,幸福是“所求在外”的,是“求之有道、得之有命”的東西,是一種“幸運”的“福氣”。

所以,明智的人會去追求那些“求則得之,舍則失之”的東西,例如鍛鍊身體、學習知識、提高技能和培養情操等等,這些才是“所求在我”的,“此心元自不由人”的。事實上,這些不追求幸福的人,反而會獲得更多的快樂,也常常會取得更高的成就。


不要被“知足常樂”的人騙了,其實他們並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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