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吳女回收過期食品 處理後販售給小吃攤 被法官判刑

屏東吳女回收過期食品 處理後販售給小吃攤 被法官判刑

▲吳女回收好市多過期食品,經過處理後再販售給小吃攤,被法官判刑。(示意圖/CFP)

陳韻如/屏東報導

屏東畜牧業者吳美娘及其兒子沈育正、沈和昌等人涉嫌回收高雄好市多的過期食品,在經過「處理」後,轉賣給餐飲業。案經屏東地檢署將3人依法起訴後,高雄高分院則判吳女2年4個月徒刑、沈育正1年10個月徒刑、沈和昌1年8個月徒刑。

屏東地檢署2015年6月接獲線報,畜牧業者吳美娘(62歲)等人以回收廚餘為掩護,向高雄地區大賣場回收過期食品與肉品轉賣,檢方遂指揮警、憲單位並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南部管理中心、屏東縣及高雄市衛生局、環保局搜索、稽查萬丹鄉15個地點。

經過調查,檢方發現,吳美孃的兩個兒子沈育正、沈和昌每天都會開車前往高雄市前鎮區、鼓山區以及大寮區等地,載運好市多等賣場過期下架的肉品、蔬果等,將外觀較佳的過期食品清洗、去除異味後,以塑膠袋分裝成小包裝,轉賣給下游小吃攤、便當店,甚至還有員工餐廳,而腐敗的食品則拿去餵豬。3人以此作法販售過期食品長達2年,不法獲利。

檢方事後將3人依法起訴,歷經多年的審判,高雄高分院近日審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吳女叛處2年4個月徒刑、沈育正1年10個月徒刑,而沈和昌則因涉案情節較輕,判處1年8個月徒刑,宣告緩刑5年,並需在判決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罰金,緩刑期內接受法治教育講座5個場次,並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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