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吴女回收过期食品 处理后贩售给小吃摊 被法官判刑

屏东吴女回收过期食品 处理后贩售给小吃摊 被法官判刑

▲吴女回收好市多过期食品,经过处理后再贩售给小吃摊,被法官判刑。(示意图/CFP)

陈韵如/屏东报导

屏东畜牧业者吴美娘及其儿子沈育正、沈和昌等人涉嫌回收高雄好市多的过期食品,在经过「处理」后,转卖给餐饮业。案经屏东地检署将3人依法起诉后,高雄高分院则判吴女2年4个月徒刑、沈育正1年10个月徒刑、沈和昌1年8个月徒刑。

屏东地检署2015年6月接获线报,畜牧业者吴美娘(62岁)等人以回收厨余为掩护,向高雄地区大卖场回收过期食品与肉品转卖,检方遂指挥警、宪单位并会同卫福部食药署南部管理中心、屏东县及高雄市卫生局、环保局搜索、稽查万丹乡15个地点。

经过调查,检方发现,吴美娘的两个儿子沈育正、沈和昌每天都会开车前往高雄市前镇区、鼓山区以及大寮区等地,载运好市多等卖场过期下架的肉品、蔬果等,将外观较佳的过期食品清洗、去除异味后,以塑胶袋分装成小包装,转卖给下游小吃摊、便当店,甚至还有员工餐厅,而腐败的食品则拿去喂猪。3人以此作法贩售过期食品长达2年,不法获利。

检方事后将3人依法起诉,历经多年的审判,高雄高分院近日审结,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将吴女叛处2年4个月徒刑、沈育正1年10个月徒刑,而沈和昌则因涉案情节较轻,判处1年8个月徒刑,宣告缓刑5年,并需在判决确定日起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罚金,缓刑期内接受法治教育讲座5个场次,并付保护管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