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偽劣“3M”口罩,一女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銷售假冒偽劣“3M”口罩,一女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疫情期間,小小的口罩可以隔離病毒,它也因此成了緊缺物品。近日,宜陽警方查處一起銷售假冒偽劣“3M”口罩案件,一女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前不久,宜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其通過微信方式從宜陽縣錦屏鎮女子白某某手中購買的“3M”口罩明顯有質量問題,後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鑑定,該口罩屬假冒偽劣商品。

  接警後,治安大隊大隊長薛耀輝迅速組織民警展開調查,很快將白某某抓獲歸案。

銷售假冒偽劣“3M”口罩,一女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經查,2020年1月9日,白某某前往越南旅遊時,購買了這批口罩。口罩運回國後,白某某將大部分口罩賣出。

  目前,白某某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後續調查正有序進行中。

  “正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一些不法人員藉機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行為嚴重威脅醫療衛生安全及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性質十分惡劣。根據法律,應依法從重處罰。”洛陽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河南帝都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紅波表示,疫情當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醫用口罩,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銷售假冒偽劣“3M”口罩,一女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此次疫情發生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實施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明確要依法嚴懲製假售假犯罪。”李紅波稱,對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

  “此類犯罪,根據其行為還可能觸犯其他罪名。”李紅波認為,對於利用廢棄口罩再加工出售,或者非法買賣、運輸、儲存、攜帶廢棄口罩,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可根據案件不同情況,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或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等罪名定罪處罰。

  提醒:網購防疫物品選擇正規網站

  日前,洛陽市公安局制定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指出對於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醫用衛生材料或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處理。構成違犯公安行政管理違法行為的,依法從快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近期,全國發生了多起此類案件以及借賣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的案件。在這些案件中,不少受害者是通過微信群、網店、微商等網絡途徑購買時上當的。”李紅波建議,市民在網購防疫物品時,一定要選擇官方正規網站,最好不要通過微信朋友、QQ好友等途徑購買,以免上當受騙。

  李紅波提醒,市民在購買防疫物品時要保留購物小票或發票,網購的可以對商品介紹頁面、交易記錄等截屏保存。一旦發現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可撥打12315或110進行投訴、報警。(洛報融媒記者 申利超 通訊員 趙利軍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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