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疫情期间,小小的口罩可以隔离病毒,它也因此成了紧缺物品。近日,宜阳警方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案件,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前不久,宜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通过微信方式从宜阳县锦屏镇女子白某某手中购买的“3M”口罩明显有质量问题,后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鉴定,该口罩属假冒伪劣商品。

  接警后,治安大队大队长薛耀辉迅速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很快将白某某抓获归案。

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20年1月9日,白某某前往越南旅游时,购买了这批口罩。口罩运回国后,白某某将大部分口罩卖出。

  目前,白某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调查正有序进行中。

  “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一些不法人员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行为严重威胁医疗卫生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性质十分恶劣。根据法律,应依法从重处罚。”洛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南帝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红波表示,疫情当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销售假冒伪劣“3M”口罩,一女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次疫情发生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实施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要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李红波称,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

  “此类犯罪,根据其行为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李红波认为,对于利用废弃口罩再加工出售,或者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携带废弃口罩,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可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或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提醒:网购防疫物品选择正规网站

  日前,洛阳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指出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处理。构成违犯公安行政管理违法行为的,依法从快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全国发生了多起此类案件以及借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不少受害者是通过微信群、网店、微商等网络途径购买时上当的。”李红波建议,市民在网购防疫物品时,一定要选择官方正规网站,最好不要通过微信朋友、QQ好友等途径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李红波提醒,市民在购买防疫物品时要保留购物小票或发票,网购的可以对商品介绍页面、交易记录等截屏保存。一旦发现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拨打12315或110进行投诉、报警。(洛报融媒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赵利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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