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孩子,離婚一人一個孩子,孩子十歲後想跟母親可以嗎?

麗麗韋智賢媽媽


夫妻離婚後,孩子一人一個,孩子十歲後想跟母親可以嗎?

答,夫妻既然離婚,並且是孩子一人一個,那肯定是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的,不是個人私自情願。

你的這個問題說離婚的夫妻,一人一個孩子,並且說孩子十歲後想跟母親可以嗎?

我告訴你十歲後的年齡具體到什麼程度。十一歲~十九之間都屬於十歲以後的年齡。

如果說孩子剛過十一歲,孩子想跟著母親是可以嗎?

在這裡我告訴你,你必須要徵得孩子的親生父親的同意。如果說孩子的父親不同意,那是不可以跟著母親的。因為這個時候孩子還小,仍然尊重法律程序調解(判決)書進行執行。而不能由你母親一個人強制執行。

如果說你想自己的孩子,你可以多多看望孩子,也可以多關心孩子。

如果說你的孩子過了十八週歲,孩子想跟母親的話,也得過問一下前任配偶,這是對前配偶一種尊重。

但最主要的是徵求孩子的觀點。如果說孩子真的想跟母親一起生活,那也是可以的。畢竟孩子已經長大成人了。但你必須到孩子戶籍所在地更改戶籍。

由此可見,孩子到十八週歲以後,才能有自主選擇跟誰一起生活的權利。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這兒吧,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都留言評論一下吧!如果你喜歡我就關注我。

我是中國情感喬存興











情感V觀喬存興


就你所提,當年離婚,每人各帶一個孩子,如今跟隨前夫生活的孩子十歲了,想跟母親生活,依法是可以的。要滿足孩子的願望,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跟前夫平心靜氣的商量,要是前夫不同意,才選擇走法律的渠道,依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對未成年的孩子,有共同擔負起撫養的義務,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前夫只要同意,並出孩子的撫養費,就沒有什麼不可行的。這事要是放在一個有父愛,有擔當的男人身上,能滿足孩子的願望,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只要經常能去看望孩子,給兩個孩子父愛,就一定會同意。

如果前夫不同意,要滿足孩子的願望,只能走法律程序,讓法院來解決這個問題。孩子已經十歲,已經具有了表達自己意識的能力,法院會根據孩子的願望,再綜合考慮你帶兩個孩子,在生活的條件和居住的環境上,能否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才能做出是否更改孩子監護權的裁定。


老蔣閒言


你要接走應該倆個孩子都一起接走,不是接一個,你們離婚了,孩子本來就缺愛,倆個孩子天天在一起很有感情的,你硬生生把倆個孩子分開你覺得妥當嗎?對另一個孩子又是一種傷害。不知道你離婚時為什麼分給你的孩子你沒帶?但不是理由,孩子長大了會對6歲前的很多事情記不起來,如果你離婚後沒看過小孩了,估計小孩對你也沒感情,很陌生。另外一種,你前夫過得比較困難,而你過得比較好,能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我覺得前夫應該給你,不要因為大人的錯影響孩子成長。再有一種情況,孩子還小時你拋家棄子了,玩累跑回來想要個孩子有寄託,我勸你還是算了,拋家棄子時選擇的路,自己跪著也要走完,如果通過法律真要到了一個孩子,三觀不正也教育不好孩子,不要影響你前夫的生活估計是你最後的善良。不是針對樓主,樓主沒說清楚情況,分類回答而已。


廣州財子


這不是一個司法問題,而是一個心理問題。
從心理學上看,還是跟著爸爸好!
為什麼呢?因為男女心理差異。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乾剛健有為,人格上是獨立的。
坤柔順,人格上是依附性的。
女人的心理其實是不獨立的,依附於她的丈夫。
所以,在港臺地區,很多已婚婦女會在自己的姓氏前加上丈夫的姓氏。比如陳馮富珍、林振月娥。
在中國古代,女人的墓碑上,都會寫上某某氏。
這些做法看似是無心的,好像沒什麼,其實反應了女性的心理特點。
民諺有曰:女生外嚮。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從此會向著婆家。這個過程是無意識的。也不屬於道德問題。而是人性問題。
所以,離婚了,孩子還是跟著爸爸好一點。因為,雖然媽媽是後媽,但爸爸是親爸。而後媽再壞,也會向著丈夫,所以愛屋及烏,一般還是會善待丈夫的孩子的。不會做得太出格。
假如跟著媽媽,就不一樣了。因為後爸不是親爸,而媽媽又缺乏獨立人格,必然會無意識的向著孩子的後爸,孩子的命運必然坎坷。假如後爸再有了親生骨肉,那他們就更慘了。
所以,如果預料不錯得話,那些離婚後跟著爸爸的孩子,一般都會平安順利長大成人,而跟著媽媽的會更加坎坷一點,或者說遭遇坎坷的幾率更大一些。
我們村裡有個女人,生下了兩兒一女,後死了丈夫,改嫁給同村的一位老光棍。這個老光棍是個跛子。腿腳不利索。不能幹重活。
這個婦女改嫁後,又生下了一個小兒子。全家人對小兒子都很珍愛。孩子的爸爸更加珍愛,因為只有這個兒子才是他親生的。
這個婦女改嫁前帶來的三個孩子,都到了能幹活的年齡。他們的後爸由於自己腿腳不利索,把所有的重活、累活都交給了他們。有兩個孩子不堪忍受,出去打工了,從此不再歸家。大兒子從小老實、膽小,沒有外出。結果年級輕輕得看起非常老,平常也不講話,只知道幹活。看起來像個傻子。背都駝了。村裡人都說他是傻子。
後來,他的一位堂兄弟在外面發達了,當了董事長,聽說了他的遭遇,實在看不下去了,就把他接走了,帶在身邊,現在已經娶媳婦生孩子了,人也不傻了。
還有一位婦女,生了好幾個孩子後,丈夫突然死了。改嫁本村一位老光棍。又和老光棍生了好幾個孩子。

這位婦女改嫁時帶來的這幾個孩子都命運坎坷。老大是個男孩,從小被打大的。據說有一次,後爸掄起板凳,差點把他打死。這個男孩子從小身體不好,只知道幹活,不知道善待自己,總是流口水,人稱:涎涎嘴。而且人很疲沓,衣冠不整。又被稱作:遢邋.後來雖然也結婚生了好多孩子,但50多歲的時候就因為肝硬化死掉了。

又有一位婦女,也是改嫁的。改嫁前帶著兩個兒子。改嫁後又生了一個女兒。兩個兒子雖然也結婚成家生子了,但老大不到五十歲就死了,老二成了偏癱。
不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看,後爸都遠比後媽更可怕。所以,在審判離婚案件時,建議沒有特殊情況,孩子應該歸爸爸。這不是重男輕女,更不是什麼男權主義。法律,應該遵守客觀規律,遵守天地大道。否則就會變成'惡“法。


淡寫歲月001


可以呀,只要女方經濟條件許可,對再婚家庭沒有影響,尊重孩子的意見,前夫也同意承擔撫養費,然後更改撫養權就可以了!反正要做好帶兩個孩子的思想準備,不要因為經濟或者其它壓力,又要把孩子更改給父親撫養,那樣會傷害孩子的!


用戶9772872557394藍


兩個孩子,離婚一人一個,孩子十歲後想跟母親可以嗎?

如果你是已經結婚到另外一個家庭,他家沒有小孩的話,經濟條件又很好,而且你的丈夫對你原先帶去的那個孩子也挺好,你也可以考慮這件事情。還有你的前夫經濟條件不好,而且找了一個很兇的老婆,你可以考慮這個事情。

如果你嫁的另外那個丈夫,他家有孩子對你的小孩本身就不好,你再帶一個去的話,你的小孩會很受氣的。你在的時候也許他們會對小孩子很好,如果你出去幹活或者是工作不在家的話,小孩子受他們欺負了你也不知道,小孩子也不敢跟你說,他們就生長在陰暗的一種家庭裡,也不會幸福。如果是這樣的話,你還是讓你的小孩跟著他的爸爸一起過吧。

如果你一個人,你的前夫又找了一個,對你的小孩十分不好。你要這個孩子去帶,而且要你的前夫拿生活費,要有保障才行,不然你一個人很難擔當兩個小孩的開支,以後生活不好過長大了他們還會怪你。

如果你還沒找到,他也還沒找到,你們兩個最好是和好吧,如果有什麼地方兩個人談不來的,遇到那件事情的時候,一個忍一點,兩個人還是成為一家人,我覺得是最好的。小孩子心裡面也感覺會很幸福,看到別人家有爸爸媽媽在一起,可是自己家卻沒有,小孩子就從小心裡面有很難受很痛苦的感覺。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反正不像別人家爸爸媽媽在一起的小孩那麼的自信。很多都是被別人欺負了,也不敢反駁,也不敢跟別人說話,而且膽子很小,做什麼事情都是前怕後怕的。

總的來說,就是大體上的是這樣。具體的來說,什麼事情都沒有絕對的,你還是按你的實際情況來定奪,是否要把孩子帶去跟你一起過。至於從法律上來講,可不可以這樣做,這個經過你們兩個同意應該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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