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後希望員工和企業共渡難關工資自降3個月,大家想法如何?

—厚德載物—


這應該是自願的吧,一線員工本來工資就低,一兩千塊工資只能解決溫飽,在降拿啥生活


夜釣涪江


自降工資3個月和企業共渡難關,個人覺得這個想法有點不太可行。

可能如果多增加一些工作,加班加點來幫企業渡過這次的難關,大家還可以接受。但是自降3個月工資,如果只是小小幅度的降薪那大部分人應該是勉強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是大幅度的降薪,而且需要3個月,這對於大部分的員工來說是比較難以接受和同意的。

降多員工不同意

  • 如果有部分員工願意自降工資,但是他也不希望降的幅度太大。降的太多就影響日常生活的開銷,本來可能就靠這點工資來養家餬口,要付房租,付房貸、車貸,日常開銷等。現在要降工資,而且連續降3個月,對員工會造成一定的影響,有時候會導致員工無法正常解決自己的生活開銷問題。

  • 大部分人的付出都是講回報的,如果這次降工資了,員工都同意降3個月,但是會不會後續企業還是沒有好轉,還是面臨關門倒閉的話,那員工的付出還不是又要付諸東流了。不知道企業的運營情況、財務狀況,也會導致員工們按照自己的思想思維來定義公司的情況,從而不願意降薪來委曲求全。

  • 很小部分的人可能會覺得,企業賺錢營利的時候都沒有想到要給員工多點福利,為什麼有困難的時候就要讓員工考慮到企業的處境,讓員工降薪。所以這也是員工不同意降薪的一部分原因。

降少企業沒意義

對於企業來說,如果員工只是願意降一點點的工資來和企業一起度過難關,那麼降的幅度很小,對於企業的幫助是微乎其微的。

  • 企業在這次疫情發生後,如果需要大幅度讓員工降薪,其實有時也是變向裁員吧。公司經營困難如果短期內得不到解決,那麼就只能先裁員來減少開支。

  • 工資自降3個月和企業一起共渡難關,如果是沒有經濟壓力,且和公司一起奮鬥成長多年的人來說,那自然是願意的。而這類的人當然是選擇降薪留守在自己的崗位上。

能做到且願意的自降工資3個月的員工那自然就留了下來,而不願意的降薪的員工,這時候應該就會另謀高就了。如果是直接表明裁員,還要支付相關賠償,但這些自動離職的員工對於企業來說不用賠付相關的費用,對於企業何嘗不是好的舉措。


以上是棟哥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棟哥說職場


員工是這麼想的。

一、如果企業平時做到這些:

1.對員工關懷有加。

2.工作公平對待。

3.員工犯錯對事不對人。

4.領導的管理方式讓人信服。

5.企業發展勢頭良好。

6.員工關係融洽。

在這種企業,公司就算說工資緩發半年來共度難關,大多數員工也會理解,也會支持,畢竟從公司的各方各面已經取得員工的信任,員工相信企業不會虧待自己,願意與企業共患難。

二、如果企業平時是這樣做的:

1.平時領導肆意踐踏制度,但要求員工必須遵守。

2.對於員工工作有一點錯誤就拼命批評,否定員工能力。

3.公佈制度朝令夕改。

4.變相懲罰員工,各種剋扣工資。

5.公司內各種勾心鬥角,領導各種欺壓員工。

這種公司,如果企業說要自降工資,與企業共同度過難過,如果不是個人必須需要這份工作,我相信很多員工都會選擇離職,並通過法律途徑要回自己合法所得。

所以,是否能夠共患難,取決於自己種下的什麼因,就會得到什麼樣的果。


老袁說職場


首先,我覺得企業不會因為疫情復工後而降低員工工資的。首先我們相關只能部分也有相應法律打規,哪個企業老闆也不會拿這個事來開玩笑。真正要這麼也會先和員工商定好企業度過難關的補償政策(前提已經徵得員工同意)。

關於保護員工薪資的條款附上:

未經與員工協商一致降低工資待遇的,員工可以以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主張解除勞動合同,並索要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大叔韓東


我的想法是工資不能降而且還不能拖久,工人工資本來就少,如果再降薪的話就辭職不幹了,每天加班加點的累死累活無非就是想增加收入,雖然這次疫情對所有各行各業都造成了很大損失,但是打工族也是經不起這次疫情的傷害,一個多月沒什麼生活來源,本身就等企業復工後發了工資補貼家用,家裡老人小孩還要等著生活費呢,可沒想到要求大家自降三個月薪酬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員工和家人也要生存。

作為企業員工看到企業如此困難,不是不想與企業共渡難關,而是實是無能為力,如果自身工資自降三個月,那個員工和家人們生活質量就要下降,如果有房貸車貸等著要還的話,那不就是雪上加霜嗎,那這些員工又要如何渡過難關。

所以員工就是以打工賺錢為目的,為了增收入寧願多加班多拿錢,員工想法很簡單那就是誰工資高就往那去。

誰都知道疫給大家帶來很大麻煩,但是工資還是要保持的,那怕不加工資也要準時把工資發放。



寶山大叔


大家好,我是娜曦君,很高興能夠回答你”復工後希望員工和企業共渡難關,工資自降3個月,大家想法如何?”這個問題!

疫情給大家造成的影響確實很大,有些企業確實出現了問題.你提出來這個問題,要看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員工的曾受能力,需要好好的溝通.

1.如果企業確實達到,不減少開支,就不能生存的局面.就要和職工說清楚,溝通好.我想,只要去溝通,換位思考,員工們也會理解的,畢竟我們面臨的是疫情,這個不可控制因素.企業好了,職工才更好.大家向前看,長遠打算.

2.工資的降幅要考慮到員工得曾受能力,基本的生活水平.如果只是要求職工奉獻,不考慮承受能力,也會導致不好的結果的,勞動法這關你也過不去的.要和職工說清楚,困難是暫時的,減少的工資,效益好會返回職工的.

總之,企業要做好職工的心裡工作,才能讓大家從心裡支持理解企業難處,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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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曦君


這場疫情確實影響到了很多企業的正常運營,特別是很多中小型企業,既然要求員工降薪,說明企業確實遇到了資金困難,如果企業渡不過這關,以後可能就是裁員甚至倒閉了。既然企業已經很明確的約定了降薪期限,不妨同意繼續觀察。

同時可以尋找新的工作機會,因為採取這樣措施的企業,證明它的抗風險能力太差,而且現在很多企業已經開始網上招聘和麵試。



jiao1018


首先得看看這個企業對員工到底好不好,企業度過難關後是不是會給員工多發額外的獎勵.如果公司和員工之前協商好,然後度過難關後會給員工一些補助或獎勵之類的話,員工也願意接受的話是可行的.如果單單只是為了公司的存活和利益而要求員工這樣做,我覺得大多數人是不會同意的.因為大多數人出來打工的目的就是為了掙錢如果一個公司讓他們連錢都掙不到甚至要倒貼我想估計沒幾個人願意接受吧,畢竟不是隻有在這裡可以工作.其他地方也是可以的啊,所以企業只是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不管員工死活的話我想是不可取的啊這樣的做法.



大佬菜


其實員工降工資以後,你會發現工作效率和產生效益會下降,省下的那點工資根本不划算。你希望員工待企業如家,那你平時是怎麼做的?制度怎麼定的?有沒有關懷,有沒有人性化,有沒有讓員工產生企業如家的感覺?這才是關鍵,而不是在困難的時候希望員工和你共渡難關。疫情這段時間確實難,是沒錯,現金,流水都停了,你難。你如果實在沒有現金,建議你可以考慮先發一部分,以後補上,甚至效益好可以多發一點,這樣會比較好。


沒念過書


員工冒著被傳染的風險給公司幹活不給高工資就算了反而還要降三個月!都是相互理解,如果說不降工資可以和員工商量一下都加個班不加工資度過公司難關這樣多好!等公司恢復正常盈利之後多給員工一些福利感謝一下員工!畢竟一個企業要生存下去很大一部分是員工!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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