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惡意不上班的人怎麼處理?

小丑魚Clownfish


疫情期間,相信沒有多少人是“故意”不復工的。

有些人暫時不能復工是因為交通,有些人暫時不能復工是因為從外地回來或者接觸過確診患者需要隔離14天,還有些人認為自己免疫力不太好擔心不小心感染病毒之後又傳染給家人。

這些原因應該是都可以理解的。

不建議企業對暫時無法復工的員工做什麼“處理”,第一,很難區分是否“故意”不復工,如果真是客觀原因無法復工,企業還對員工進行處理,豈不是傷了員工的心?第二,即使員工主觀意願不想復工,員工還可以請假,至於具體關於請假的制度,各企業可以參考各自的規定。


川海閣收藏


您好!

人社部通知:明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對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此外,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孟大叔看世界


關鍵時期,建議按照國家及省市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人社部發[2020]8號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規定:

“二、靈活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用工問題

  (一)鼓勵協商解決復工前的用工問題。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要指導企業工會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儘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

  (二)鼓勵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員聚集,要鼓勵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措施,與職工協商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上下班等方式靈活安排工作時間。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指導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三)指導規範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要指導企業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對不願復工的職工,要指導企業工會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指導企業依法予以處理。鼓勵企業積極探索穩定勞動關係的途徑和方法,對採取相應措施後仍需要裁員的企業,要指導企業制定裁員方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妥善處理勞動關係,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首先應積極與員工溝通,問清楚是什麼原因不能工作,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比如隔離期或觀察期的,要求提供證明,病假的要求提供病假條病例等。

對於不能明確說明原因或者就是不願意來的,引導他先用年休假等假期進行抵扣,確保員工不在法律規定的不得解除合同情形之內。優先與員工協商進行待崗,超過一個工資週期的,只發放生活費。企業確實要解除的,可以先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比較極端的情況,可以採取曠工、嚴重違紀的理由解除,但不建議,非常時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度難關。


歧路慢行


疫情期間上班那我想他的職業應該對此次抗擊疫情發揮一定的有益方面,如果是一個軍人戰爭來臨得時候去當逃兵那他又改負怎樣的責任,這只是打個比喻。如果疫情期間通知能上班,確實是因為特殊原因不能去那情有可原,畢竟不論那方面都會通情達理的。要是真的處於惡意不上班,那就像關鍵的時候掉鏈子,畢竟誰都知道厲害關係,為什麼有的人去做有的人不去做,要是都不去做有些事情肯定會很難處理。感覺還是就是論事不針對人,國家和單位應該根據相關法律還有公司制度給予他相應的處罰要做到公平公正,同時也想希望能改掉他的這種行為,畢竟不論從哪方面講處罰的本質並不是他的目的,處罰的本質我想還是希望把某些不好的變好,同時也給人起到一定的示範作用。


小冉愛看歷史


惡意不上班的人你留他何用?可以直接將他開了,不過開的時候也是要講究方式方法的,你既然知道他是惡意不上班的,說明你是掌握到了一些證據的,你要將這些證據保存好,以備萬一。

再一個就是時間的問題,不要現在開他,除非是你的證據特別的完善,否則的話你可以先停掉他的職,只發給他基礎的生活保障費用,等到疫情結束之後再開他。因為在疫情期間開他的話,可能說本來挺佔理的事情,別到時候讓他抓住把柄了。


老陳雜談


畢竟,惡意代表著卑劣,代表著人的品行低劣,而人身處社會,工作職業一般都是自身的‘“飯碗”。通過工作賺取自己的勞動薪酬。對於想去賺取錢財的人來說,肯定不會放棄一份大好的職業。

當前,不去上班,很多人都是從自己身體安全的角度去考慮的,企業強制要求員工復工,但是某些地區還處於交通管制,某些地區還處於疫情重災區,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假如,員工實在是惡意不去上班,那人力部分肯定會按照曠工處理,而曠工,每個公司都會有自己的規章規定。


凱騰凱


從人事角度看,這個惡意要看標準是什麼,有沒有足夠的證據。企業用工是要遵循勞動法的,在這個特殊時期,如果沒有足夠的標準和證據不建議辭退員工,很容易引發用工風險問題,除非公司性質的裁員。那麼這個事情到底怎麼處理呢?

員工以疫情為由不上班,那就可以讓其在家辦公,每天釘釘或微信打卡報到,完成你要求的工作任務,如果再拒絕你就可以保留證據,比如錄音或聊天截圖,以拒不服從工作安排啟動辭退程序,像你說的惡意,我姑且理解成刺頭員工,這種員工找個理由搞掉其實並不難,你也可以跟公司人力部門做個溝通,聽聽專業意見。

當然,疫情期間害怕也可以理解,綜合員工過往表現,多做做溝通,也跟員工坦誠談一談企業的難處,這個都是相互理解的。



揣著夢想侃現實


疫情期間是不允許企業開工的,除非複合開工條件,今天已經12號大多數企業都已經復工來,對於不來上班的人員企業應給予理解,畢竟他們也想賺錢,也要生活,但是現在是特殊時期,身體健康當然是最重要的。

還有就是交通不便,高速,地鐵,公交,客運,航班,好多地方都停運了,上班有的想來也來不了。

還有就是小區封閉,部分道路也封閉。

總之互相理解吧。



搞笑極速版


我覺得惡意不上班需要冷靜的觀察分析處理,我覺得有很多原因。有的人心裡出了問題,並沒有噁心之說。有的人膽小怕事,無法戰勝恐懼心裡。有的人有了別樣意思,就等著離開然後重新選擇。真正惡意不上班我覺得少數,只要不是瘋子,起碼會考慮自己的生活,否則怎麼養家餬口啊?


碗裡無姜


如果你們企業必須現場辦公,在你們公司取得了復工通知書的情況下,企業做好防護,有執行嚴格的防護政策,員工需要做好防護開工,這也是為了民生做貢獻了。如果員工主觀惡意不上班,違背職責那企業可以算做曠工處理,按你公司規定行事。對疫情期間的勞資糾紛、復工要求各個地方都有政策,不管企業還是個人都要嚴格執行。

注意!隔離不是永久的隔離,復工是有限度的復工,守住自己的責任和道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