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我認為「不同意」依法經營就可了 不論什麼都要有契約精神 想自治要合法 聘請專業物業公司要相互遵守契約 為什麼要取消物業公司哪 說物業公司不好 業主就沒問題嗎 只要尊重契約 一切都迎刃而解了 不要讓一些不當的思想情緒所左右


安寧65933066


我認為「同意」我就是資深受害者,物業公司打掃樓道衛生一個星期至少得一次吧?我們這邊一個月一次,用一個人打掃整個小區的樓道衛生!還有就是我們家這個單元的廚房的下水管道堵了,物業人員過來把下面井蓋打開說沒有堵啊!但確實是從二樓堵的,但物業的維修工說了:單元樓以內的都不屬於物業公司,屬於個人,需要和1到6樓的協商一起掏錢來疏通下水道!我就納悶了,要你們物業何用?就給我們看個門嗎??還不如養條狗來看呢!但你們看門還是要錢的,進出小區需要交停車費,管理費!一年下來停車費和物業費下來就一萬多!還沒加暖氣費,水電費!下來就要兩萬多的支出!我們的工資一個月才3000過一點,怎麼能過上小康生活呢?還是取消了吧!


得兒iiii駕


我認為「同意」

取消物業勢在必行,因為物業的存在弊大於利了,嚴重影響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質量!物業的服務變成了對業主的強取豪奪,欺壓霸凌,業主怨聲載道卻無處申冤,出了問題到處踢皮球!

小區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住房和公攤是每個業主花錢買了住房才有了小區的所有使用面積。然而,業主該繳納的費用都交了,物業在服務管理中亂收費,稍不滿意就對業主斷電斷水,試問:物業有何權利斷電斷水?小區本該有些張貼廣告等收入屬於全體業主,卻被物業私吞,又強勢收取業主停車費,乃至每個月數百元,甚至數千元,為了收取停車費,物業堵路限停、鎖車封門,簡直五花八門!物業該做的服務,該承擔責任的拖延推諉,業主拒交物業費了就惡意上門,甚至打罵橫行……

這些現象不是個別,卻普遍存在,小區是業主的小區,不是物業的天下!事實證明取消物業是絕大部分業主的心聲,夙願!

小區成立業委會,讓小區實行自管自制,用物業費聘用本小區失業人員,做好衛生管理,安全巡防就可以了,業主的負擔都會降低,更得民心。


閣樓上的月光


取消物業管理公司,是一些業主異想天開。請問按照現在的業主委員會的法規。業主委員會選舉制,選上的委員全是義務制無工資待遇。但是他們有權管物業費,只是監督物業公司的使用權。誰來管理維修?保安?清潔?誰去聘請這些工作人員,誰管給他們發工資,等等許多瑣碎的小區內的事,誰去管?不要把盡義務和全面頁責混為一體。第三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為小區服務的。沒有他們的辛苦勞動,就不會有小區的安寧,整潔。


劍客85590829


物業管理從開始就是個錯誤。從法學理論上講,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是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但是你見過哪家小區業主委員會能正常運作的,大多是由物業操持個假業主委員會撐門面。所以,物業黑化是必然的。取消物業民心所向,物業管理職能應交居委會行使。或者退而求其次,由居委會和物業公司簽定服務合同,由居委會監督物業履行合同。效果肯定不一樣!


huize0631


如果你的小區是封閉小區,那麼需要管理的人員很多,比如早晚班門崗,樓內保潔員,小區外部清潔工,基礎設施維修保養工,甚至還有綠化等等,很多人的。不可能集體都歸社區管理,社區屬於國家基層部門,怎麼可能養這些工人呢?而且物業是需要收費用,需要有賬目有會計有出納,怎麼可能會交給社區委員會做這些,那不成了公司了,所以物業永遠就是物業他不可能歸社區管的。


品品那點兒事


有些社區的居委會是村裡的與物業聯合管理的,多是黑勢力與惡霸的地盤!


愛國才能富強


你這人問話,簡直就是在挑事。而且還敢這正值全國肺炎疫情期間。你就不怕嫌事多啊!你在當下你難道眼睛👀白瞎了。這次的肺炎疫情若不是在各小區,各樓盤的一線物業人員堅守崗位,嚴格管控各小區,後果不堪設想,雖然談不上什麼英雄,但至少是當下的物業人也是衝在第一線的生活小區中,敬業的守護著廣大業主的一份健康和安寧。不是嗎?


海瑞同志


居民自治?哈哈哈,聽起來是個很理想很完美的詞!可現在每個小區如果真把物業取消了,可能真的就都成自“制”了。更準確的說是亂套了,因為這個社會還有好多沒素質沒公共意識的那種自私慾很強的人,沒了物業,他們就會為所欲為,會連小區綠化帶都會自“制”成他們自己的!


愛梅獨香


我認為「不同意」物業是順時代的產物,有存在的理由和必然。業主自制?誰天天有空不上學不上班?衛生,綠化,保全,維修,調解,公私對接,這些誰來做?例如現在疫情誰家願意出人沒日沒夜的冒著風險把門?說白了業主自制說的算的也就幾個人,人人為己一盤散沙,最終還是矛盾多多。別的不說沒有物業,社區裡的車位問題都夠天天打架的,公共衛生,電梯清理,水電維護,亂搭亂建,搶佔公用地........想的簡單各位在家都未必每天清理衛生吧?不服的試試看唄[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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