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東路鎮的黃雁,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100000元


文昌市東路鎮的黃雁,瓊山法院催你償還借款本金100000元

被執行人:黃雁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460022********212X

住址:海南省文昌市東路鎮美德村委會南明村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海南仲裁委員會(2015)海仲字第806號裁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案號:(2019)瓊0107執2572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向申請執行人海口衍宏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利息21940元,並支付自2015年10月15日起以借款本金1000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24%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向申請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仲裁費7200元、保全費1220元、保全擔保費4800元,以上三項合計13220元;負擔執行費1927.40元。

聯繫舉報電話:瓊山法院執行指揮中心 0898-6578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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