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從嚴從快審結一宗涉防疫用品詐騙案

2月20日上午,我院依託遠程視頻提審系統,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一宗涉防疫用品詐騙案,並當庭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我院從嚴從快審結一宗涉防疫用品詐騙案

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林某通過一網絡平臺得知被害人鄭某急需購買口罩,通過微信添加被害人鄭某為好友,向其發送虛假售賣口罩信息。在騙取被害人鄭某微信轉賬共計人民幣16170元后將其微信拉黑,並不再聯繫。同年2月4日,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林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林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防疫用品的名義實施網絡詐騙,應從重處罰,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遂作出以上判決。


我院從嚴從快審結一宗涉防疫用品詐騙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為嚴厲打擊各類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同時減少人員聚集流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院及時轉變思路,通過遠程庭審並予以當庭宣判,高效審結該宗涉防疫用品詐騙案。該案從立案至審結僅用時3天,庭審用時30分鐘,過程順暢、程序規範,彰顯我院確保社會安全穩定、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信心與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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