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从严从快审结一宗涉防疫用品诈骗案

2月20日上午,我院依托远程视频提审系统,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涉防疫用品诈骗案,并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我院从严从快审结一宗涉防疫用品诈骗案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林某通过一网络平台得知被害人郑某急需购买口罩,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郑某为好友,向其发送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在骗取被害人郑某微信转账共计人民币16170元后将其微信拉黑,并不再联系。同年2月4日,被告人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的名义实施网络诈骗,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遂作出以上判决。


我院从严从快审结一宗涉防疫用品诈骗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为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同时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院及时转变思路,通过远程庭审并予以当庭宣判,高效审结该宗涉防疫用品诈骗案。该案从立案至审结仅用时3天,庭审用时30分钟,过程顺畅、程序规范,彰显我院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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