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縣檢察院統籌協調抓好疫情防控與司法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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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發生以來,富平縣人民檢察院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和各級黨委的決策部署,一方面抓好自身疫情防控,主動參與當地疫情聯防聯控,另一方面依法履行檢察職能,為社會各界有效開展疫情防控、打贏阻擊戰、有序恢復生產營造有利司法環境。

一、抓好自身疫情防控, 主動參與聯防聯控


富平縣檢察院統籌協調抓好疫情防控與司法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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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富平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由檢察長帶隊,成立專班,配合街辦、社區做好密切接觸人員的篩選和隔離、留觀工作。抽調骨幹人員深入4所無物業的老舊居民小區,3名幹警堅守扶貧村,實行包聯包抓制度,協助成立檢查點,細化疫情防控舉措,“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切實維護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院所有黨員、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迅速到居住小區報到,接受社區統一安排,負責居民小區人員信息摸排和勸導,幫助老弱病殘家庭和居家留觀人員採購生活用品,送貨上門,築牢基層疫情防控安全網。遇有小區居民因病緊急求助,值班幹警第一時間解決,為構築疫情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基礎防線添磚加瓦。

二、及時跟進不放鬆,依法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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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幹警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時的講話精神,認真學習中央政法委《關於加強統籌協調,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依法處理工作的通知》、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和最高檢察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強化責任擔當,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確保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相關案件依法處理,實現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對公安機關4起案件的調查過程及時跟進,支持公安機關用足用好現有法律規定,防止執法司法簡單隨意,切實做到“不拔高”、“不降格”,確保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富平縣檢察院統籌協調抓好疫情防控與司法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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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捕訴的部門也針對外地工作人員多、不能及時返崗的實際,克服困難紮實做好日常工作,春節收假以來,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4件4人,受理提請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2件7人,受理退查重報2件18人,繼續審查渭南市檢察院指定管轄的楊某某等14人惡勢力犯罪案件。對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案件,及時關注審理期限,與縣法院及時溝通,針對受疫情影響不能開庭審理、羈押期限即將超過可判刑期的,建議變更強制措施,體現認罪認罰的嚴肅性。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幹警深入駐監獄監區開展檢察監督工作,與監獄共同應對疫情。

三、能動司法不斷檔,支持企業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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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落實國務院和陝西省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確保有序恢復生產,富平縣檢察院黨組一班人不等不靠,未雨綢繆,提出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四項舉措。

一是重心下移,檢力下沉,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企業有序復工後及時走訪,妥善處理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的反映法律問題,助力企業提振信心,創新發展。

二是堅持平等保護,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違法犯罪,堅決杜絕動用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者,綜合評判犯罪性質、情節、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等情節,依法寬緩處理。

三是對涉企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慎重扣押涉疫情防控相關產品,加強涉企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完善涉企社區矯正人員管理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運營的影響,為企業正常經營管理提供便利。

四是結合疫情及疫情防控等實際情況,審慎提出民事、行政監督意見,積極引導案件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爭議,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檢察力量。

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

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

車水馬龍才是國泰民安,

熙熙攘攘才是盛世繁華。

我們眾志成城,

共度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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