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銷售偽劣口罩 檢察機關提前介入

隨著疫情的發展,口罩成為了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手段。2020年2月8日,犯罪嫌疑人韋某與謝某某駕車從湖北省仙桃市購入4.5萬隻“三無”口罩,返程途中在湖南境內銷售一空。兩日後,韋某又與谷某某、韋某某、謝某某駕車至仙桃市,購買假冒偽劣口罩共計16.2萬隻,同月13日返回桂林後,韋某、谷某某以每隻3.8至4元不等的單價通過微信朋友圈進行銷售。截至案發,四人在廣西桂林地區銷售該批假冒偽劣的口罩共計15.5萬餘隻。


日前,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韋某、谷某某、韋某某三人已依法立案偵查。


桂林市七星區檢察院已依法提前介入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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