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最近在變相的接手我的工作,我該怎麼做?

沈孟棟


一是可能領導層有意辭退你,那你就難得糊塗,該交接交接、抓緊看其它的工作唄;二是有可能會提拔你,這種可能性極小。

拿到自己應得利益,不要有什麼糾紛,既然要走了,就儘量好聚好散。


雲刊物


這種問題幾年前就發生在我身上

說下、我那時候的做法、可以參考

那時候、我是在一家集團從事中層管理、管理我的就是一位副總、我們的關係除了工作上的、私下也並沒太大交際、但我的工作一直兢兢業業,而我們這個部門是靠佣金吃飯的、一直績效不錯、而我作為領導、拿的是整體佣金,工資是副總的3-5倍,他就看我有意見了、總想插手我部門的事,我心裡也明白,有天下班後、我單獨約了他,把話說開了、談好利潤分配、他在他的權限範疇裡再給我這個部門開綠燈,那天2個人喝了很多酒,好像幾年不見的兄弟一樣!哈哈

所以、遇事先不著急、首先、先要找到你的領導為什麼怎麼做?是利益?還是你沒能力?還是高層要求?然後在進行下一步打算、


綠豆的創業故事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以前領導對你的工作還是很放心的了,只是最近才開始變相接手你的工作;所以,你要先把領導為什麼最近才變相接手你工作的原因搞清楚,然後再對症下藥,才能解決問題:

可能的原因1、你以前工作很不錯,近來,由於某種原因,你的工作經常出錯,讓領導覺得不滿意,想要親手替你把工作做了;

可能的原因2、對你近期的工作或個人不滿意,想找人代替你,又怕你不肯移交工作技術給新人;

可能的原因3、發現你有近期想離職的苗頭,怕你突然離職,又沒人能代替你的工作,所以,偷偷熟悉你的工作,以防你突然離職後,出現工作斷檔;

總之,不管是上述3種情況的原因,還是存在其他什麼原因,你都要先把問題的本質弄清楚,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

俗話說得好,“解玲還需系玲人”,以其自己悶頭猜測領導的意圖,不如嘗試跟領導溝通,把問題弄清楚了事情就好辦了;所以,我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是:

方案1:如果是你近期工作沒表現好,那你就可以跟領導表明自己的態度,說明一下具體的理由,向領導認個錯,讓領導再給你一次機會,以後會好好幹的;因為領導近期才變相接手你的工作,說明以前對你是不錯的;

所以,如果僅僅是因為你近期表現不好,跟領導坦白交心,領導是不會介意的;

方案2:如果是領導想換掉你,那你就要做好準備了,一方面,儘快悄悄去找另一份工作,萬一是公司高層或公司人事需要調整,真把你這個職位撤了,那你也不至於工作斷檔;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你的一些核心技術或核心資料,萬一領導辭掉你,而你又不想離職,或還沒有找到另外一份比這更好的工作,你手裡也保留有一些談判的籌碼,體現你的價值;

最後,我建議你做好兩手準備,一方面主動找領導溝通;另一方面可以悄悄的另謀高就,找到另外適合的工作後,再找領導攤牌;

不管如何,在此都希望你擁有一個快樂又高薪的工作;



研職幫


看到其他人已經說了很多理論了,在這裡我就不贅述了,以下是我的建議:

1.順水推舟:和您的領導或其他部門負責人以及HR溝通一下,看看是否有其他部門或崗位可以進行內調。

2.另謀高就:投遞簡歷,準備找新的工作。

3.臥薪嚐膽:如果以上兩項短時間沒法解決,首先請思考一下是否可以忍耐被架空後的處境,以及這種處境下是否會對你的經濟收入造成影響。其次,考慮一下這麼離開自己是否甘心?如果經濟上影響不大,而且您也不願意輕易離開的話,建議你忍耐並學會提高個人價值,直到有新的機會。

請不要迷信思考原因,找領導溝通然後皆大歡喜,以我的工作經驗來看,這種概率很小,除非你有較大的個人價值短時間內沒有人能取代才有可能。

但是鑑於你的領導已經在接手你的工作來看,恕我直言,從目前來看你的價值並不夠大,起碼在你領導的眼裡是這樣。而且,一般領導對員工有意見或看法,在領導真正採取實際行動前,或多或少都會有所展現,體會到的人自然會及時修正,然後相安無事,但是沒有體會到的人,也不要太天真的以為領導會像父母一樣對你進行苦口婆心的勸誡,等到領導已經開始著手要處理的時候也不用再去想什麼亡羊補牢的事了。沒辦法,這就是社會,很現實。很顯然,這目前好像就是你的處境。

最後,如果你有耐心看到這裡的話,除了以上3步之外,第4步才是思考,利用求職或被架空等待新機會的煎熬期,好好想想為什麼會被架空,到底是不是自身的原因?(因為在有些企業,也存在領導想安插自己人而殃及池魚的情況,這通常和當事人沒什麼關係,但是也要反過來想想,那個自己人為什麼不能是你?)以免在新的工作或機會到來後再犯之前的錯誤。


景嵐08


如果公司安排你領導或者其他同事在變相的接手你的工作,那你就要注意了,因為這個是要辭退你的前奏了。


首先你要進行自我分析

回想一下自己近期在工作方面是否沒有及時完成工作,或者是工作完成度沒有達成目標。如果工作方面都沒有問題的話,是不是得罪公司某些領導了,侵害到別人的利益。然後根據情況作出相應對策。

如果你還非常需要這份工作,或者暫時沒有好的下家,你就應該主動找領導溝通洽談,根據實際情況說明情況,彌補之前工作的不足或者人情的欠缺,適當的時候請相關領導吃飯賠罪。

如果是單純的跟自己部門領導的間隙,那麼你應該去找公司人事部門領導,請求調離本部門。

如果你工作能力和態度沒有問題的話,我相信人事部門領導會尊重你的決定的。


儘快找下家,避免職業空窗期

如果你跟公司領導間隙過大,又或者是工作問題無法挽回,我建議你儘快找好下家,找好下家後等待被辭或主動辭職,以免陷入被動。

但是我建議所有職場朋友,不要輕易辭職,畢竟跳槽窮半年,轉行窮三年,好好珍惜現在工作,努力向上,升職加薪。


漁夫雜貨


員工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條規定,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當地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北漂斌子


首先,你要找出原因,在哪裡所謂死也知道怎麼死的,到底是你哪裡出了問題,是領導對你個人的問題,還是你工作中出了問題?

其次,對症下藥,知道了問題是出在人身上,還是出在工作中,人身上,那就需要從領導方面入手,怎麼讓領導消除對你的顧慮。事情上面方面出了問題,那就要想辦法去改正,但核心還是人,首先要讓領導放下對你的偏見,這需要你做大量的工作。

最後,如果你還想保住這份工作,態度最關鍵!要想領導消除對你的偏見的觀念,送你6個關鍵字,早請示晚彙報!!!

特別提醒:人生碰到的坎,一定要想辦法解決,千萬不要想著逃避或者回避,因為在下個公司你還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問道君


我個人覺得你應該作幾手準備,一是爭取在領導面前展現自己新的價值點,建立起讓領導重新認識你或認為你還有留下的價值;二是調整好心態,配合領導和同事好好的幹好工作,千萬不要恢心喪氣,既使被辭退了,也要給領導和同事留一下一個良好的印象;三是下班後在家裡認真的讀一下勞動合同法,被單位辭退或合同到期單位不與你重籤聘用合同,你都是可以得到單位補償的(自己提出辭職除外)。
彆氣餒,是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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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鳥看湖城


居安思危,我們的生活狀態一直處於變化的環境,時代在發展,沒有一成不變的事物,所以要始終有危機意識,我自己的經驗總結是給自己設定兩年目標,兩年內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有進步,不能兩年後依舊原地踏步!生活要有遠期規劃,包括挑戰自身能力發掘和資產購置,瞭解實事經濟以及大環境發展趨勢,做好規劃。雖然我也是小人物,但是我相信普通人更要審時度勢跟上趨勢,不能因為自己輕賤真的自我放棄,只要這樣要求自己,一定會有積累,不論是自身能力還是財富,生活中也不會讓自己處於被動位置!

生活中要積極主動,所以通常情況下一般都是職位不能滿足我,因為以我的能力不怕失業!



雲海144544732


索性他要的一起劃給他,千萬不要共同管理以防不測,同時最好做一下在崗的審計。

關於自己私人的資料,經驗和總結不必劃轉……(當然這就是看你怎麼處理了。)

其實人在任何時候都要有危機意識:處理好三件事:法律合規,業務保全和業務發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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