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都交了,到退休時合併繳費,繳費基數會增高嗎?

五分音


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都交了,到退休時合併繳費,繳費基數會增高嗎?

想得美。在職時,同時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只能發生在城鎮職工社保單位參保人身上,且應該是在不同地區同時參保才會發生。退休時,想合併繳費,增高基數,多領養老金,根本沒有可能。

社會保險同一險種,同一時間段,不允許重複繳費。每個人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否則是違法違規行為。一旦被查出,需要視情節承擔不同程度的相應責任。社保交重了,怎麼辦?退掉一份,保留一份。原則是退低留高。

1、實踐中:城鎮職工在職時,社保有可能重複繳費

雖然在理論上,城鎮職工同一時間應該只繳納一份社保。但在實踐中,如果兩個用人單位不在同一個地區,還是可能發生了同時重複參保的情況。

由於目前的社保系統是本地區聯網,並沒有徹底實現異地聯網。在社保業務方面,仍然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所以才有可能會存在同時繳費的情況。

2、政策規定:退休時,每個人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

由於社會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含有高程度的國家和社會福利性質,不允許一個人,佔用多份國家和社會福利資源。

因此無論在職時你交了幾份社保,政策上的規定是,退休時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

3、多地參保,多地退休是否可行?

不可行。便宜不好佔。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髮展,如果想鑽漏洞,在兩個及以上的地區分別參保,分別領取養老金,越來越行不通。

以現在的信息技術,想查出來一個人同時領兩份養老金,是在是太容易了。除非不是同一個名字,同一個身份證號。

一旦被發現,輕則退回不應得的利益。重則會接受不同程度的處罰。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4、社保同時重複繳費,可以和並繳費,增高基數嗎?

那麼,如果同一個人在個或以上的用人單位的社保交重了,應該怎麼辦呢?

按照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相關政策的規定,可以先做社保的跨省市轉移歸集。並按規定先轉後清,重複繳費部分,退掉一份。不存在合併繳費基數增高的情況。

例如,你在戶籍地黑龍江和打工地北京都繳納了社保,且有一段時間是重複繳費,如果想在北京退休,且符合北京地區的退休規定,那麼你就應該把黑龍江地區的養老保險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歸集到北京。

北京的社保機構會把兩地沒有重複繳費的部分,合併計算社保繳費年限。其中,對有重複繳費的部分,會把黑龍江那部分退給你(只退個人賬戶),保留北京的繳費部分。

跨省市轉移歸集有兩個原則,一個是先轉後清,另一個是退低留高。所以根本不可能出現合併繳費,基數增高的情況。

結語

社保有可能重複繳費,但不存在多地退休,領多份養老金的可能。也不可能存在用合併繳費,增高繳費基數,多領養老金的可能。僥倖心理,要不得,還是安分守己為好。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社保顧問,歡迎大家加我的關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願天下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交了,到退休時合併,繳費基數不會增高,並且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養老金也不會因為繳納兩份社保而增加。

兩個單位同時繳納社保有兩種情況:

1、同一個地區繳納兩份。

一般同一個地區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有社保系統控制。也不排除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出現這種情況後,辦理退休的時候只能保留一個。



2.不同地區分別繳納社保。

有的人手頭比較充裕,會在兩個地方分別繳納社保,我姑姑當時不知道就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工作在外地,工作單位繳納一份,她自己又在老家繳納一份,結果退休的時候只能清退一份。

由於工作地的社平工資高一些,就清退了老家的社保,而且只退個人賬戶部分,統籌賬戶部分充公。


因此,兩個單位都繳納社保,繳費基數並不會變,也不會合並。除非有斷繳情況,可以將另一份相應時間的社保補上。

除此之外,繳納兩份社保非常不划算,養老金只能領取一份,不建議繳納兩份社保。


小可職場日記


雖然說不少人難以理解,為什麼同時兩個單位都繳納,是因為面子大嗎?但現實中確實不缺少這樣的例子。有的時候由於單位的管理混亂,明明已經離職了,但是還沒有可以其停社保。

不過,為了儘可能的避免重複繳費的現象,在一個地區社會保險繳費都是由社保系統控制的。如果我們在一家單位參保,不辦理停保手續,是不可以在另外一家單位繳費的,這樣就不會出現重複繳費現象。這樣只有我們在異地繳費,才會出現重複時間段繳費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由於我們要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將所有的社保繳費記錄歸集到一個地方。根據2009年國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如果我們只在戶籍地繳社保,符合辦理退休條件時,只能在戶籍地退休;如果不止在戶籍地繳納保險,在現在地繳費滿10年以上的,應該在當地辦理退休手續;如果在現在地繳費不滿10年的,但最近有地方繳費滿10年的,應當去該地辦理退休;如果所有情況都不滿足,那麼只能回到戶籍地辦理退休。

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時,要分為臨時賬戶和普通賬戶進行轉移。所有的共同點都是應當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餘額,但是統籌賬戶部分轉移卻不相同。

統籌賬戶部分,普通賬戶僅僅是按照繳費基數的12%進行資金的劃轉,如果當地徵繳的比例低於12%,仍然要按照12%劃轉。由轉出地根據轉入地的社保信息,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資金劃入。如果是臨時賬戶,應當按照實際繳費比例進行劃轉,不管是企業繳費還是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如果當地的徵繳比例低於12%,那麼要按照12%劃轉,如果不低於12%,比如16%,那麼要按實際比例16%劃轉。

有人可能知道,我們個人賬戶是計算著個人賬戶記賬利息的,但是統籌賬戶劃轉的時候是不需要計算利息的。這也跟國家對於統籌賬戶的定性是相一致的,統籌賬戶主要用於現收現付,不會積攢計算利息收益。

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時,如果出現繳費時間重複的情況,並不是將兩個時間段的繳費基數進行合併,而是按照規定將重複時間段保留一份,進行清退。負責清退的地區是轉入地的社保部門,一般來講,保留較高繳費基數記錄划算。清退的時候,統籌賬戶轉移的部分是不會給個人的。給個人的只有重複時間段的,個人賬戶繳費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實際上我們社保繳費基數是有上下限的,從60%的上年度社平工資到300%的上年度社平工資。社保繳費一般不允許超出限制,最低只能按照60%繳費,最高300%。不過如果異地轉入轉出的話,可以超出上下限,但是不會累計。

如果是說允許合併繳費基數的話,真正的有錢人還是非常多的。可以在多地繳費而超額拿到更高的繳費基數,未來就能夠拿到更高的養老金。這樣就失去了社會保險作為社會基本保障的作用了。


暖心人社


〔職說社保〕觀點: 注意,這是誤區,一定不要再被誤導啦!同時交兩份社保,退休時不僅不會疊加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而多領養老金,而且只算一份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很不划算,強烈不建議重複繳費。

同時在兩個公司交社保,退休時怎麼算?

如果同時在兩地同時由兩個公司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則養老保險重複繳費年限在退休時只能保留一份,不可以累計疊加繳費年限,也不可以累計疊加繳費基數。

不過另一份養老保險可以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部分,企業繳費部分納入國家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就相當於充公了。

但是,如果兩地或者多地因為換工作,暫停了原參保地社保,那麼,繳納的養老保險就不是重複繳費,這樣的話,退休前只要統一合併到符合退休的城市,就可以享受所有養老保險年限累計的養老金。


為什麼會出現可以同時在兩個公司交社保呢?

從制度設計、運行要求上看,不應該允許一個參保人同時參加兩份社保;但在實際中,由於社保系統目前只實現了省際聯網,未實現全國統籌,導致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在同一年度某個時段重複參保繳費的現象難以100%避免。

所以,就會出現,同一個參保人在不同的城市有兩份工作,一個城市為其繳納了社保,另外一個公司因為不知道員工已經繳納了一份社保,而導致重複繳費!

當正常交社保時,另外一個公司要求交社保,我們怎麼應對?

既然,同時繳納兩份社保,退休時並不能累計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只能退一份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如此不划算。

所以,當有一個公司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另一個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時,可以跟公司協商將社保部分以工資的形式補償給自己,然後給公司出具繳納的社保權益記錄。這樣一來,另外一家公司不用為員工重複繳納社保,不僅員工可以多領工資,而且公司可以節約公司繳納的社保部分費用,可謂是兩全其美嘛!


寫在最後的總結:

因為,一個參保人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累計滿15年,就可以享受一份養老保險待遇,也就是養老金,並且支付終生。所以,多地工作避免重複養老保險繳費;多地工作不重複繳費養老保險,一定要在退休前一年統一合併,累計多領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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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說社保


社保在2個單位同時交了,到退休合併繳費,基數會高嗎?其實這是一個偽命題,一般是不會出現同時在兩個單位繳納社保的情況,即使同時繳納了的,也只能屬於重複繳費,重複繳費是無法進行合併的。

第一,社保同時在兩個單位繳納是不可能的。

如果說靈活就業人員同時繳納了兩份社保,這種情況有可能會發生,比如在老家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了社保,到省外去工作,由用人單位繳納社保,這種情況是可能出現的,但是除非是自己的錢多的用不完,或是腦子進水才會這樣操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的確存在這種情況,其目的是想在退休後領取兩份養老金,在外地可以領取一份,在老家可以領取一份,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早晚會被識破。但是要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這個難度是比較大的,因為在單位繳納社保,必須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作為單位職工用人單位才能為自己繳納社保,如果在一個單位上班,或是在另一個單位兼職,這種情況首先要在同一個城市才能辦到,但在同一個城市,由於社保都是以個人身份證號來辦理社保繳費賬戶,同一個城市屬於同一個社保統籌區,同時兩個單位繳納社保是無法完成的;還有另一種情況,在本地的內退職工,由於內退職工的社保是由用人單位繳納,到統籌區外打工用人單位也為其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在社保沒有全國聯網的情況下,是可能發生的。在一般情況下,同時在兩個單位繳納社保,是幾乎不可能的。

第二,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社保,退休時是無法合併繳費基數的。

如果真的出現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社保,兩份養老保險的基數是無法合併的,但是如果沒有出現重複的繳費年限,兩個單位的社保是可以通過轉移社保關係的方式來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合併到同一個個人賬戶,但是重複的繳費年限是無法累計的,個人賬戶也無法合併,但是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因為是兩張社保卡,同時利用兩張社保卡到藥店買藥,支付門診費用是有可能的,但是生病住院仍然只能用其中一張社保卡,只能報銷一份醫療保險的住院費用;如果兩份社保都繳費滿15年,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有可能在兩個不同的社保統籌區內同時辦理退休,但是這屬於冒領養老金的行為,發現後一般會被追回,只能保留其中的一份養老金;如果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是無法同時辦理兩份退休的。

第三,出現同時在兩個單位繳納社保的情況怎麼辦?

如果真的出現了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了社保的情況,個人最好停繳一份社保,只繳納其中的一份。在選擇時,可以選擇繳費標準較高、繳費年限比較長的單位社保,將繳費標準低,繳費時間短的單位社保停繳;如果兩份社保的繳費標準和繳費年限一樣的,可選擇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比較高,今後退休時養老金更高的單位來繳納社保,停繳另一個單位的社保。停繳另一份社保以後,今後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另一份社保可以作為退保處理,其繳納的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退回本人,但是單位繳納部分只能算做貢獻了,是無法退回的。

總之,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社保,這種事情發生的可能性不高。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同時繳納的兩份社保屬於重複繳費,重複繳費是不可能通過進行合併來增加繳費基數的,也不可能同時享受兩份養老金,最終的結果只能是保留一份社保,另一份作為退保處理。


幫兄愛唱歌


樓主你好,基數不會變高!

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屬於重複繳費的現象,造成的原因是目前全國社保還沒有完全實現全國聯網;信息不統一,所以才會出現一個人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多見於跨省重複交納,在同一個城市是不會存在的,將來實現全國聯網後就不會存在多地同時繳費了。

如果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交納了,比如在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你既在北京交著社保,又在老家廣東交了社保,這樣在你達到退休年齡合併累計你社保繳費記錄的時候,重複交費只計算某一個城市繳費記錄,如果你計算在北京交納的這段時間,那廣東交的社保就做清退,如果你計算廣州繳費的時間段,那麼北京交的就給你做清退。

清退是指把你重複交費的某一個地方社保的個人部分退給你,公司承擔的那部分進入國家社保統籌賬戶,選擇的時候應當衡量好哪個城市領的退休金高低。

拿上面的例子來說,很顯然,北京和廣州相比,肯定是北京領取的養老金多,你可以選擇將廣東交的做清退,如果你在外地都沒有交夠10年,那你找一個退錢較多的城市,比如你老家甘肅的,你在廣州和北京社保都沒有交滿10年,那肯定北京退給你的錢較多。

做清退的時候應該衡量好個人的經濟利益,不要盲目、隨意選擇城市。


筆記簿杏豆


這個提問純屬亂扯!

社保一個人只能在一個單位交。不充許兩個單位同時交。就是說你只能有一個社保帳戶。

好比討老婆,你只能討一個不能討兩個,否則,犯了重婚罪可不是鬧著玩的。

這個很簡單的常識性錯誤問答,確有很多人長篇大論的答了一通,而且很認真,真叫笑死個人!

就是說,一個人只能交一份社保,交了兩處是違規的,不能享有雙分保險。

你同時交了兩社保,交社保要用身份證,現全國社保聯網,網上一合併,多的那個如果能合併的,可以合併,不能的剔出放在一邊。

從此剔出的那個交不了費,是一個死帳戶。

一個死帳戶你還想今後領到錢嗎?


職場低層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東西不能吃,一是虧,別一個就是便宜。

便宜不能佔的原因是要嘛不可能,要嘛佔了還得還出來。而題主這個問題就會出現這樣的結果,題主認為養老金的便宜是那麼好佔的嗎?

在這裡我明確告訴題主:

不可能的,只要存在相同月份重複繳納社保的行為,最終辦理退休待遇統計時,都只能保留一種,另一種只能退給本人。


如果出現同時繳納兩份社保,即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很多現在還是農業戶口的朋友繳納的新農保,有可能會產生這樣的現象,但是極低,如果發現後一樣會被取消,已發出的養老金會被追回或者折扣扣除後把帳戶取消。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人社廳發〔2019〕94號文件規定第七條規定:參保人員重複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下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係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重複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應予退還。本人不予退還的,從其被清理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中抵扣。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不足以抵扣重複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從繼續發放的基本養老金中按照一定比例逐月進行抵扣,直至重複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全部退還。

綜上所述:同時隨著社保管理的的完善與各類系統數據的整合與統一,這樣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少,最後會減少到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

作者簡介:阿良姜-專注於職場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通過自己的視角觀看職場,分享職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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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良姜


雖然在理論上,城鎮職工同一時間應該只繳納一份社保。但在實踐中,如果兩個用人單位不在同一個地區,還是可能發生了同時重複參保的情況。

由於目前的社保系統是本地區聯網,並沒有徹底實現異地聯網。在社保業務方面,仍然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所以才有可能會存在同時繳費的情況。

一般來說,在同一個地方參加兩份職工養老保險是比較難的,因為養老保險關係是具有唯一性的,同一個時期只能參加一份養老保險,同一個地方比較容易發現。

例如,你在戶籍地黑龍江和打工地北京都繳納了社保,且有一段時間是重複繳費,如果想在北京退休,且符合北京地區的退休規定,那麼你就應該把黑龍江地區的養老保險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歸集到北京。

北京的社保機構會把兩地沒有重複繳費的部分,合併計算社保繳費年限。其中,對有重複繳費的部分,會把黑龍江那部分退給你(只退個人賬戶),保留北京的繳費部分。

社保在兩個單位都同時交了,到退休以後合併交費基數會高嗎?首先你的這個繳費基數肯定是不會有任何的變化的,當然如果說你的社保在兩個單位都同時交了,那麼這個所謂的同時也就是所謂的一個重複交費,實際上重複交費的這一部分是沒有辦法合併累計計算繳費年限的。


慧算賬


首先呢,同一個地級市社保是不能再兩個單位同時交的,,如果另一個單位是在別的地級市,你在退休之前需要做社保轉移。轉入地社保局會判斷是否有重複繳費,如果有,必須推掉其中一方個人賬戶養老金否則,無法辦理退休。以前出現過一個人有兩個賬戶的事情,那時養老保險系統不完善,最早是手工記賬,到後來進入系統,有的人身份證號碼發生變化等原因,會造成有兩個養老保險賬戶的現象,可現階段一個人是不可能有兩個單位都給繳費有兩個賬戶的現象。

社保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屬於重複繳費的現象,造成的原因是目前全國社保還沒有完全實現全國聯網;信息不統一,所以才會出現一個人在兩個單位同時繳納社保,這種情況多見於跨省重複交納,在同一個城市是不會存在的,將來實現全國聯網後就不會存在多地同時繳費了。因為在辦理退休的時候,你只能辦理一份養老保險的退休手續,所以說如果出現多交或者重複交費的現象,那麼就會將你這個多交的部分或者重複交費的部分,給你退還到你的個人賬戶上。你並不會拿到兩份養老金的待遇。

你退休時,辦理退休的社保機關就不得不面對重複繳費問題,會讓你退出一個繳費,也僅能退出個人帳戶部分,統籌的己進大鍋,舀不出來了。這就需要你選擇了。哪個帳戶錢多,哪個帳戶工齡長,哪個城市退休工資高,哪個城市是否限刷在本市繳納時間和最後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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