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阻擊戰】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警 情 通 報

2020年2月16日,方城縣清河鎮工作人員在清河鄉霍口村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時,發現一輛無通行證的轎車欲通過檢查點。在車輛被工作人員攔停後,車內乘客清河鎮楊莊村居民張某增酒後尋釁滋事,拒不配合工作並推搡工作人員,致疫情防控工作無法開展。


【疫情防控阻擊戰】特殊時期 及時亮劍 絕不手軟!


針對張某增實施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方城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群眾:


在全國上下勠力同心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方城公安將全力維護好醫療秩序、市場秩序、網絡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穩定,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對謠言滋事、擾亂市場、妨礙公務和其它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及時亮劍、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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